來源:齊魯網
2019-04-01 13:54:04
齊魯網4月1日訊(記者 何則偉)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開展全省災害民生綜合保險工作的通知》,在全省開展災害民生綜合保險工作。
基本保障額度
1.以設區的市統算,全年累計賠付限額為保費總額的15倍。如發生重特大災害事故時,賠付限額可上浮至保費總額的18倍。
2.每人人身救助金限額15萬元。
3.每戶房屋救助金限額5萬元。
4.每戶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糧、廚具)救助金限額600元。
5.搶險救災、應急救援人員的救助金限額25萬元/人。
6.因災導致飲水困難的人員飲水救助費用60元/人/月。
對于重復保險問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各設區的市可根據保費標準的提高情況,相應增加保障范圍和額度。
保險條款和費率
實行全省統一的基本保險條款和基準保險費率。省應急廳會同有關部門,逐步建立災害民生綜合保險費率動態調整機制,以3年為1個周期進行動態調整。對連續3年出現我省經辦機構災害民生綜合保險的整體承保利潤率超過其財產險業務平均承保利潤率的(承保利潤率為1-綜合成本率),將適當降低保險費率。
承保機構
根據專業資質和承保能力,通過公開招標的形式,確定全省準入的保險承保機構。各設區的市在入圍的保險承保機構中,自主選擇主承保機構和共保機構,一個承保機構原則上主承保不超過我省設區的市總數的二分之一。
大災風險準備金和防災減災費用
承保機構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提取大災風險準備金,并按照保費總額的一定比例提取防災減災費用,專款專用,專項用于開展災害研究、宣傳培訓、應急演練、隱患排查等防災減災工作。
獎補政策
建立評估和分險獎補機制,對查勘理賠迅速、群眾滿意度高以及購買再保險建立風險分散機制的承保機構,省級在年度財政預算額度內給予適當獎補。
閃電新聞記者了解到,“十二五”以來,我省洪澇、干旱、風雹、臺風、低溫冷凍等各類自然災害多發頻發,全省平均每年有1400萬人不同程度受災,3.3萬間因災倒損民房需要恢復重建,年均直接經濟損失約136億元,冬春期間有170萬左右受災困難群眾需要政府給予基本生活救助。各類自然災害及居家煤氣中毒、爆炸、火災、觸電等意外事故,造成人民群眾人身傷害和家庭房屋財產損失的現象時有發生,直接影響著群眾的生產生活。
建立災害民生綜合保險制度,充分發揮保險機制在減災救災工作中的作用,轉變傳統單一的政府救災救助模式,完善政府救助、保險保障、社會救濟、自救互救“四位一體”的自然災害救助機制,對于加快構建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參與的自然災害應急管理體系,提升災害救助質量和水平,幫助受災群眾快速恢復生產生活,避免因災返貧,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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