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20-06-03 20:57:06
齊魯網·閃電新聞6月3日訊 今天下午,山東省政府召開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山東省電力現貨市場交易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規則》)。
為規范山東電力市建設、運行和管理,構建安全、高效的市場體系,實現電力交易的公開、公平、公正,保障市場成員合法權益,促進山東電力現貨市場穩定、健康、協調發展,結合山東省現貨市場試點要求和山東電網實際情況編制《規則》。
據介紹,《規則》堅持電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確保連續可靠供電;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積極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積極穩妥,平穩起步,兼顧各方利益,堅持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共分為總則、市場成員、市場準入和退出、現貨市場交易基本原則、日前市場交易組織、日內機組組合調整交易組織、實時市場交易組織、市場偏差處理機制、輔助讀物市場、價格機制、市場計價和抄表、市場結算、信息披露、系統運行管理、市場力行為監管、市場干預與管制、市場整理處理、信用管理、附則等十九章,全面規范全省電力現貨市場交易的各個環節。
《規則》規定,山東能源監管辦、省能源局按照職責分工需對信息披露進行監管。電力交易機構、電力調度機構應當公平對待市場主體,無歧視披露公眾信息和公開信息,嚴禁超職責范圍獲取或泄露私有信息。市場成員嚴禁超職責范圍獲取私有信息,不得泄露影響公平競爭和涉及用戶隱私的相關信息。
(一)公開信息向全體市場成員提供,市場成員有義務保守獲取的信息,不向市場以外的單位或個人透露。
(二)私有信息向特定市場成員提供。市場成員應對私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三)雙邊協商的交易結果提交電力交易機構確認或備案的,電力交易機構應對有關信息進行保密,未經交易主體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同時,《規則》要求信息泄露影響電力市場正常運行的,相關市場主體通過法律途徑追究泄密責任。同時對不認定為信息泄露的情況進行說明:
涉及以下情形的,不認定為信息泄露:
(一)應監察、公安、司法、仲裁、審計等相關部門要求透露、使用或者提供相關信息的;
(二)應山東能源監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履行市場監管職責要求透露、使用或者提供相關信息的;
(三)市場主體自行將其私有信息提供給他人的。
閃電新聞記者 王楚齊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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