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7月24日訊 今天上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山東省傷殘撫恤管理實施細則》,并回答記者提問。
閃電新聞記者從發布會獲悉,新的《細則》按照其傷殘人員身份分別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人民警察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消防救援人員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預備役人員、傷殘民兵民工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因公傷殘人員證》。
自今年8月1日開始,退役軍人事務部將啟用并換發新的傷殘證件工作,已經享受待遇的殘疾人員可以持舊證和個人照片到縣級退役軍人局申請換證,同時,為了不影響殘疾人員按規定享受交通、旅游等優待,本次換證采取以舊證換新證的方式進行,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核之后暫不收取舊證,待申請人領取新證時再將舊證收回,2021年8月1日起,舊證作廢,換證期間,新舊證件均有效。
此次換證,基層工作人員會主動與服務對象對接,努力做到讓服務對象最多只跑一趟,對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員要登門服務,確保把好事辦好,詳細工作進展情況會通過退役軍人事務廳官網和微信公眾號發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