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8月5日訊 閃電新聞記者今天從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到,為進一步規范全省口岸環節收費行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保護經營者和進出口企業合法權益,山東近日發布了《山東省口岸環節收費行為指南》。
政府指導、市場調節,口岸環節收費模式更優化
此次發布的《山東省口岸環節收費行為指南》對口岸環節收費的內容、標準、形式等都進行了明確。提出本指南所規范的口岸環節收費行為,主要包括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口岸經營者為提供貨物進出口等相關服務過程中,各口岸環節、各經營主體之間發生的相關收費行為。
《指南》同時明確了口岸環節收費的具體內容,即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對于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口岸環節收費,應當以《港口收費計費辦法》規定的收費標準為上限,可在不超過收費標準的范圍內自主制定具體收費標準。
口岸經營者不得以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提供服務
口岸經營者從事口岸環節經營活動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公開透明、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不得以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提供服務、收取費用。
口岸經營者應當保證在同一時間、同一經營場所內,向不同服務對象展示的明碼標價內容一致。同時,口岸經營者應當確保結算價格不高于標示的價格,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收取,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口岸經營者服務對象權益明確 有權拒絕強制服務行為
口岸經營者在收取或者代收代付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收費項目時,要逐項列明收費項目和標準,不得加價收費,不得與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收費項目捆綁收取。
口岸經營者服務對象享有知悉其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和自主選擇服務的權利,有權拒絕口岸經營者的強制服務行為。如發現口岸經營者涉嫌存在價格違法行為,可通過12345、12315熱線及全國12315平臺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