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7-02-25 09:19:02
齊魯網2月25日訊(青島臺 谷淋 于聰 ) 3月20日,《青島市中小學校管理辦法》將正式實施,這也是全國第一部以學校為主體的地方性政府規章。昨天,青島市政府組織發布會,介紹了相關情況。
中小學校對影響教育教學秩序的學生,應當進行批評教育或者適當懲戒;情節嚴重的,視情節給予處分。學校的懲戒規定應當向學生公開。這是《青島市中小學學校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也是全國或者地方教育法規中首次提出“懲戒”的概念。
青島市教育局副局長王洪琪說,“多數是支持的,也有一小部分同志,對懲戒能否實施好,有異議,不是不同意懲戒,而是對今后如何實施懲戒,使內容、形式恰如其分,達到教育學生的目的,他有異議。”
王洪琪表示,市民的擔心主要集中在懲戒的內容和形式上,擔心懲戒會走樣變成變相體罰,對此他表示,懲戒是教育的一種形式,和體罰有本質區別。
王洪琪說,“教育法第29條規定,學校的一項基本權利,就是對受教育者進行管理,實施獎勵或者處分。2009年《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第16條作了規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當中,有采取適當方式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的權利。”
什么樣的懲戒才算適度懲戒呢?對此,王洪琪表示,適度懲戒應該滿足四個特點。一個是目的正當, 二是教育為主, 三是措施合理, 四是程序合法。
接下來,青島市教育局將在不違背青少年保護禁止性條款和教師職業道德基本規范的前提下,會同專家學者、教師、家長、學生,研究懲戒的形式和內容。辦法將于3月20號正式實施,“懲戒”很可能會被記入學生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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