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7-12-29 10:31:12
齊魯網12月29日訊 駕駛員們注意了!
今天山東公布了2017年第七批全省終生禁駕人員名單,98人被曝光到明細榜上,未來他們將與開車無緣……
終生禁駕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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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終生禁駕?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機動車駕駛人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不得駕駛機動車的行政處罰。
簡單說就是:
進了這個名單,就再也不能開車了!
被終生禁駕后是解除不了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
飲酒后或者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其中,重大交通事故是指因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致公私財產收到重大損失的交通事故。
醉駕危害極大,司機們千萬不要存留僥幸心理!29日,山東還發布了五大終生禁駕案例。這些交通事故均有人員死亡,肇事者要么肇事逃逸,要么是酒駕。他們全部被判刑,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終生禁駕典型案例
酒后開車撞電動車 行人經搶救無效死亡
2016年10月28日14時許,盧某駕駛轎車沿206國道行駛至濰坊市寒亭區寒朱路時,與陳某騎行的電動自行車相撞,造成陳某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經調查,盧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96.61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2017年4月19日,盧某被濰坊市寒亭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2017年10月31日,濰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盧某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無視法律醉酒駕駛 撞傷兩位行人致身亡
2016年12月8日4時許,吳某駕駛轎車行駛至濰坊市奎文區虞河路濰坊市人民醫院時,與前方順行的騎三輪車的郭某以及行人郎某相撞,造成郭某當場死亡,郎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經調查,吳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90.74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2017年6月1日,吳某被濰坊市坊子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2017年11月3日,濰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吳某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凌晨酒駕刮撞行人拖行百米 逃逸后被抓
2016年12月11日4時許,李某駕駛重型貨車行駛至菏澤市曹縣萬樓村時,刮撞行人袁某,袁某被拖行149米,后因頭部受到車輪碾壓死亡,事故發生后,李某駕車逃逸。后被交警部門抓獲。
經調查,李某駕駛機動車未確保安全且存在交通肇事逃逸違法行為,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2017年8月22日,李某被菏澤市曹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2017年10月11日,菏澤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李某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酒駕不避讓行人 逃逸后投案自首
2017年3月1日22時許,王某駕駛普通貨車行駛至德州市臨邑縣邢侗公園東門時,與前面順行的自行車相撞,造成自行車騎行人受傷,后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發生后,王某駕車逃逸,后到交警部門投案自首。
經調查,王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13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2017年9月1日,王某被德州市臨邑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2017年10月6日,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王某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醉酒駕駛棄車逃逸 難逃心安投案自首
2017年4月18日21時許,趙某駕駛小型客車行駛至德州市臨邑縣華興路與花園大街交叉口時,與前方順行的電動自行車相撞,造成電動自行車騎行人當場死亡,事故發生后,趙某棄車逃逸,后到交警部門投案自首。
經調查,趙某血液酒精含量為78.1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2017年9月13日,趙某被德州市臨邑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2017年10月25日,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趙某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溫馨提醒
終生禁駕就意味著這些駕駛員今后與車無緣了,公安機關已將這些禁駕人員名單錄入駕駛人管理黑名單,一旦發現禁駕人員上路或者報考駕駛證,系統就會自動鎖定報警。
如果駕駛員被終生禁駕后仍開車上路,一旦被交警部門查獲,將按照“無證駕駛”給予相應行政處罰。(部分條規信息源自煙臺公安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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