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8-10-22 19:02:10
齊魯網10月22日訊 日前,閃電新聞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獲悉,青島農商銀行萊西支行、即墨支行、平度支行皆因存在占壓財政資金的違法行為,同時收到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給予的行政處罰決定,據其國庫處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2018〕第1號、〔2018〕第2號、〔2018〕第3號顯示,對這3家銀行予以警告,并分別處以10萬元、4萬元、2萬元罰款。
據了解,《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金融機構不得占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金融機構占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的,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根據公開資料披露,青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青島農商銀行)成立于2012年06月26日,其法定代表人為劉仲生,營業范圍包括:吸收本外幣公眾存款;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等。
閃電新聞記者 曹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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