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8-11-18 10:54:11
齊魯網臨沂 聊城11月17日訊 2016年4月,國務院印發《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從 2017 年起放開所有鹽產品價格,允許現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進入流通銷售領域,食鹽批發企業可開展跨區域經營。然而,有些地方落實政策打了折扣。
黃驊通寶特種鹽有限公司是國家指定的食鹽生產企業,具備批發銷售資質。8月3日,聊城分公司成立,并在東昌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取得了營業執照,然而當他們向聊城各大超市配送食鹽時,卻被聊城市鹽業公司和陽谷縣鹽業公司查扣。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加強改革過渡期間食鹽專營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食鹽批發企業可以通過自建分公司或者自建銷售網點開展食鹽銷售業務。然而,聊城市鹽業公司的分管負責人卻給出了不同的解釋,稱分公司不是批發企業,沒有批發資質,只能零售。
無獨有偶,遼寧營口藍天鹽業有限公司擁有食鹽批發許可證,9月23日,其山東第二分公司在沂水縣內銷售食鹽時,被沂水縣鹽務局查扣840千克食鹽,查扣依據的規定是2013年的國務院《食鹽專營辦法》第十二條——國家實行食鹽定點批發制度:非食鹽定點批發企業不得經營食鹽批發業務。10月10日,沂水縣鹽務局以同樣的理由查扣了臨沂松鋒鹽業有限公司的20噸食鹽。兩家企業負責人對此持有異議,他們拒絕在沂水縣鹽務局查封(扣押)決定書上簽字。
早在2017年11月13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就印發了《山東省鹽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和《山東省食鹽監管體制改革方案》,方案中堅持政企分開原則,剝離省鹽業集團及市、縣(市、區)鹽業公司承擔的鹽業行政管理職能,明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為省政府鹽業主管部門,但是直到現在,《沂水縣鹽務局查封(扣押)決定書上》的蓋章仍為沂水縣鹽務局。
優化營商環境要擯棄地方保護主義取消食鹽產銷區域限制,改革食鹽定價機制和工業鹽管理,鼓勵企業自主經營、產銷一體,鹽改的本意是釋放市場活力,然而臨沂、聊城的鹽務局卻依然我行我素,這還是地方保護主義在作祟。推進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要給企業創造公平的市場競爭機會,不妨先從地方保護主義上“動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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