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12-11 21:14:12
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11日訊 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在即,為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和良好的考試氛圍,確??荚図樌M行,山東省招考院今天發布《致廣大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的一封信》,對考試的一些重點事項進行提醒。內容提要如下:
首先要提前做好規劃。
(一)要牢記考試時間。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3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同時要特別注意,考試期間每位考生的考點不變,但每科考試原則上都要更換考場,不要因走錯考場耽誤考試。
(二)根據報考點說明,做好證件(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文具等方面的準備、檢查工作,提前熟悉交通路線、考點具體位置及周邊環境??荚嚻陂g,注意交通安全、飲食衛生、防寒保暖。
其次,誠信參加考試。
(一)要嚴格遵守考試紀律,不符合紀律要求的一切行為要自覺抵制、堅決不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薄盀閷嵤┛荚囎鞅仔袨?,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解釋》明確規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等情形,均應認定為“情節嚴重”。
根據《山東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參加國家或者本省組織的統一考試作弊信息已納入失信信息范圍。對違反考試紀律和規定的考生,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對其做出相應處理。希望廣大考生充分認識到作弊行為產生的嚴重后果,已經購買或準備購買作弊器材的考生堅決放棄,打消作弊念頭,誠信應考。對發現的涉考違法行為,請廣大群眾和考生均進行監督舉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舉報電話:0531-86162757。
(二)實行兩次安檢制度。本次考試實行兩次安檢,只允許攜帶規定的考試用品(如黑色字跡簽字筆以及鉛筆、橡皮、繪圖儀器等,統一提供考試文具的考點按考點要求執行)或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注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農學門類聯考化學在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允許使用科學計算器(不帶字典存儲和編程功能,具有對數及冪指數計算功能的科學計算器),其他統考及聯考科目考試中一律不允許使用計算器。自命題科目是否使用科學計算器見招生單位說明。嚴禁考生攜帶書包等與考試無關物品、手機等違禁物品進入封閉區和考場,請考生提前妥善安排本人物品。嚴禁考生對試卷或答題卡(答卷)等進行拍攝、傳出考場或上網,不得將試卷、答題卡(答卷)或草稿紙帶離考場。對出現的考試作弊違法行為,將報公安機關處理。
(三)為規范考試管理,確保公平公正,本次考試全部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實施,均在視頻監控下進行。考生應主動配合監考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遵守《考場規則》,服從監考人員的考場管理。
(四)考生應按照考點統一發出的考試指令做答和交卷。整個考試過程以考點信號指令為準,考場內掛鐘時間僅供參考。
此外,考生要提高辨別能力,謹防上當。
每逢考試,社會上總有不法分子通過各種方式和手段進行詐騙犯罪活動,如利用互聯網、小廣告等兜售所謂“考研試題”、“作弊工具”等,希望廣大考生高度警惕,切莫相信,防止陷入騙局而影響自己的考試,更不要一時糊涂參與組織作弊,觸犯法律,遺恨終生。
閃電新聞記者 張洪波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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