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12-26 17:11:12
近日,真功夫餐飲因為使用酷似李小龍形象圖標用作商標,被李小龍公司訴至上海二中院,索賠經濟損失2.1億元,以及維權合理開支8.8萬元。真功夫餐飲稱“正積極研究案情、準備應訴。”
這件事出來之后,迅速登上微博熱搜。
信息顯示,李小龍公司法人代表為李小龍女兒(Shannon Lee,中文名:李香凝),公司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龍形象、在媒體版面上連續90日澄清其與李小龍無關,并請求法院判令真功夫賠償其經濟損失2.1億元,以及維權合理開支8.8萬元。
其實,這并不是雙方的首次交鋒,早在2010年的時候,每日經濟新聞就曾報道,李香凝在美國已經陸續將其父親的影片及商標的所有權購買了回來,她計劃把這些資源重新進行整合,使“李小龍”成為全球品牌。不過,因為功夫明星的品牌效應,有不少用“李小龍”、“小龍功夫”等注冊的公司,甚至父親成了某連鎖快餐企業的代言人,這讓李香凝覺得有必要拿起法律的武器進行一場維權行動。
資料顯示,2004年之前,真功夫叫“168蒸品快餐店”,2004年,真功夫啟用了酷似李小龍的“功夫龍”形象,同時配合“真功夫”三個字,組合成了其新商標。目前,真功夫在全國擁有600多家連鎖店。
2016年,公司推出了品牌新戰略,發布了全新的品牌形象和品牌Logo,打造了更時尚的品牌升級店,相比以前的設計,新的Logo”文字和構圖都有變化,形象變得更年輕化。”
對比真功夫的新舊Logo標識,新的logo無論是字體還是圖案,更加趨向中國風,也更個性和張揚。不過,主體圖案依然是一名使用中國功夫的男性形象,不過,臉部描寫更為模糊。
網友評論: 一直以為是形象代言
律師:可能侵犯肖像權
帶著網友的質疑,閃電新聞記者也咨詢了北京高界(濟南)律師事務所的杜加升律師,杜律師表示,由于品牌LOGO酷似李小龍,所以真功夫可能涉及侵犯肖像權的問題。:
依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條,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等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39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
而在此事中,由于權利主體死亡,肖像權是否還適用,在現行的法律體系中,這個問題尚屬于盲區 。
閃電新聞記者 郎坤濟南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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