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20-01-03 11:53:01
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3日訊 近日,山東多地通報違法亂紀典型案例,涉及嚴重違紀違法、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等問題。
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盧玉國職務侵占案一審宣判
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盧玉國職務侵占案一案,經歷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以被告人盧玉國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臨沂市公安局原副縣級偵察員武傳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中共臨沂市紀委、臨沂市監委對臨沂市公安局原副縣級偵察員武傳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武傳華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在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向單位索要相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并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
武傳華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扭曲,毫無黨性覺悟和政治意識,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私欲膨脹,把公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紀法底線失守,敗壞公安形象,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時間跨度長,數額巨大,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臨沂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臨沂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武傳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淄博市紀委市監委通報2起侵害企業合法權益和1起為干部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為堅決落實市委、市政府關心關愛企業家十條措施,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立足職責定位,嚴肅查處侵害企業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堅決清除經濟發展道路上的“絆腳石”;同時,對受到惡意舉報、誣告陷害的干部及時澄清正名、消除影響,為擔當作為的干部“松綁”,為敢于負責的干部“負責”,保護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近日,市紀委市監委通報2起侵害企業合法權益和1起為干部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侵害企業合法權益問題
原臨淄區建筑工程管理局安全監督站安監員曹波利用職務便利插手干預企業正常經營活動問題。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曹波在擔任原臨淄區建筑工程管理局安全監督站安監員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指定建筑企業到其指定的安全培訓機構報名進行安全培訓、辦理相關資質證書,并收取安全培訓機構好處費3000元;違規為建筑企業轉借相關資質證書并收取好處費1000元。2019年12月,臨淄區紀委區監委給予曹波黨內警告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作為“污點”記入其廉政檔案。
原博山區環保網格員方鳴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企業錢物的問題。2018年2月至2019年9月,博山區環保網格員方鳴利用到企業檢查之機,非法收受所轄網格內企業現金15520元和價值1740元手機一部。2019年11月,博山區紀委區監委責令市生態環境局博山分局將方鳴辭退,收繳其違法所得,并向市生態環境局博山分局、域城鎮發出監察建議書,督促加強網格員隊伍監管。
為干部澄清正名案例
澄清反映淄川區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負責人宋傳永頻繁到企業檢查、以權謀私的不實舉報。2019年11月,市紀委、淄川區紀委連續收到匿名舉報,反映淄川區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負責人宋傳永頻繁到轄區內企業檢查,對企業提出只要拿15000元就不予處理的問題。經查,淄川區某陶瓷企業存在批建不符、偷排生產污水等問題,宋傳永帶人進行檢查時,要求該企業立即整改,并將問題線索移交相關單位依法處理。該企業負責環保工作的牛良因此對宋傳永產生不滿并懷恨在心,惡意編造宋傳永頻繁到企業檢查、為難企業,向被檢查企業索要現金等不實信息進行舉報,以此報復。2019年12月,市公安局淄川分局對故意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牛良給予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淄川區紀委區監委對反映宋傳永的不實舉報予以澄清。
閃電新聞記者 王楚齊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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