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20-01-09 00:56:01
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9日訊 濰坊高密的邱先生在2019年12月19日購買了一輛新能源汽車,掛牌之后他才發現行駛證上車輛的注冊日期,成了2018年5月份,他現在特別懷疑購買了一輛假新車。
邱先生告訴記者,2019年6月份,花了3千塊,在當地盛世致遠新能源車行訂了一輛吉利牌新能源電動車,2019年12月17日支付了尾款5萬9千元,之后由車行負責掛牌,他把車開回了家。可新車到手沒多久,邱先生就在車輛行駛證上發現了問題,車輛注冊日期竟比發證的日期早了一年多。
隨后邱先生查了這輛車的保險記錄,發現這輛車在2018年5月28日就上過保險。邱先生今年46歲,平常打些零工。今年女兒上高三他省吃儉用買下這輛車本是打算接送女兒,可萬萬沒想到自己買的新車竟然是一輛注冊過的二手車。邱先生還告訴記者,車輛合格證和購車發票都不在自己手里,而是被車行寄去了廠家。
記者和邱先生一起到車行詢問,對方表示車行經理并不在單位,多次打電話詢問也沒有打通。
記者和邱先生將情況反映到高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一起到現場核實相關情況。此時車行一位工作人員說,當時已經和車主說了所有的情況,不說合格證的事當二手車在車行賣是不對,但邱先生對此表示否認,并沒有聽到過說自己購買的車是過過戶的。而對于車主現在并沒有收到車輛合格證和購車發票的問題,車行工作人員表示自己也不清楚。
對于邱先生遇到的問題,高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需要我們幫忙服務的,我們肯定會幫到底,但是像這種有行業主管部門的,先有行業主管部門去監管,誰主管誰監管。”
記者和邱先生一同前往高密市商務局,在路上,高密市盛世致遠新能源車行的張經理給邱先生打來電話。張經理解釋稱:“它是補貼后的新能源汽車,就是過戶給客戶的,其他的車基本都是這樣的情況。車主買車時會告訴車主,是過戶而非落戶。”
同時對于邱先生提出的一直沒有收到車輛合格證的問題,張經理回復稱,車輛辦理完掛牌之后,車輛合格證的原件就由車管所存檔。
隨后記者與邱先生一起到高密市商務局咨詢,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暫未接到類似的汽車投訴,因為處于值班期間,會在上班時將問題跟領導反饋,具體研究這個事情怎么處理,需要配合的,會積極保證消費者的權益,如果有其他部門會看看職能到底在哪個部門。
閃電新聞記者 張潤澤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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