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8月26日訊 近日,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住房租賃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自9月1日起,凡委托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濟機構出租住房的,出租人須提供相關資料,以便發布租賃信息前進行房源核驗,同時要進行報備,以便統一管理。
為進一步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凈化住房租賃市場環境,為租賃住房承租人提供真實、合法、放心的租賃房源。通知要求,自9月1日起,凡委托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濟機構出租住房的,出租人須提供房主身份證明、房屋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未辦理房屋不動產權證的提供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復印件),出租人為單位的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產權證(商品房銷售合同)復印件,住房租賃企業、經紀機構辦理租賃業務時告知住房出租人按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以便發布租賃信息前進行房源核驗。出租人出租房屋應及時向住房所在社區居委會及社區物業服務公司進行報備,進行統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