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5日訊 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發布會,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會上介紹,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兩審終審制、完善死刑案件審判程序、保證死刑案件質量,上述司法解釋規定,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的上訴案件,包括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一律應當開庭審理;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被告人沒有上訴,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訴的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也應當開庭審理。
來源:齊魯網
2021-02-05 11:46:02
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5日訊 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發布會,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會上介紹,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兩審終審制、完善死刑案件審判程序、保證死刑案件質量,上述司法解釋規定,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的上訴案件,包括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一律應當開庭審理;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被告人沒有上訴,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訴的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也應當開庭審理。
閃電新聞記者 馮尚尚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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