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9月28日訊 濟寧一位網友在《問政山東》網絡問政平臺留言,2019年4月,他購買了森泰御城上院小區的房產。交房時,被要求繳納各種開口費共計近18000元。他咨詢過當地住建部門,得到答復是不用繳納。但開發商卻告知網友:不繳的話,就無法辦理入住。因為著急裝修,他就繳納了17700多元的開口費,包括供暖、燃氣 、熱力表、太陽能等。想問問開發商違規收取開口費后,業主應如何維權?
針對這條留言,濟寧高新區安排城鄉建設和交通局調查處理。經核實,根據《濟寧市主城區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實施細則》(2018年2月2日實施,2019年9月3日廢止)第三十三條規定:2018年1月1日起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合同補充協議中,不得約定由購房者承擔供水、供氣、供熱、供電相關配套費用。《濟寧市主城區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2019年9月3日起實施)第十八條規定:建設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和紅線內供水、供氣、供熱、供電相關配套(含各類計量裝置、分戶控制系統)建設費用計入建設成本。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銷售價格外,不得向購房者收取或者以任何名義變相收取供水、供氣、供熱、供電相關配套(開口)費用。城鄉建設和交通局正在收集相關線索材料,移交市住建局執法大隊。對于已收取開口費,城鄉建設和交通局已積極對接開發公司,協調雙方進行辦理退款事宜。目前正在辦理退錢程序。
這位網友表示,很快就把事情處理完了,開口費也退回來了,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閃電新聞記者 王菁華 劉曉龍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