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11日訊 今天上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省消防救援總隊總隊長李建春,副總隊長董新明,法制與社會工作處處長陳兵,介紹全省火災防控有關工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發布會上,李建春介紹,為進一步優化消防執法營商環境,總隊黨委高度重視,專門與省住建廳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的若干措施》,開展規范消防行政許可和處罰行為,優化消防執法營商環境專項行動,不斷提高便民利民服務水平。
在優化消防審批條件方面,辦理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時,不再要求提交營業執照,不再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作為行政許可前置條件。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同一時間容納人數不超過50人的公眾聚集場所,可以不辦理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在提升消防監管效能方面,繼續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對風險較低的行業領域、守法守信的單位,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對發生火災事故或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嚴重消防違法行為拒不整改等違法失信行為的單位,增加抽查比例和頻次。對情節輕微、當場改正且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處罰。
在縮短行政許可時限方面,全面實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告知承諾管理制度,將行政許可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減到當天受理、一個工作日內發證。據統計,該項制度實行以來,全省共辦理消防安全檢查4071個,承諾制1343個,為辦事群眾節約2.55萬個工作日。
另外,李建春表示,省消防救援總隊在堅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同時,還建立完善消防監督員“管片”式指導服務機制,監督員上門開展指導服務,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明確告知社會單位整改時限及整改要求,隱患問題一并函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拒不整改或逾期不改的依法實施處罰,還修訂了消防行政處罰裁量規定,綜合考量社會單位性質、火災危險性、營業面積等因素,進一步壓縮自由裁量權,為服務保障經濟發展貢獻“消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