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7月19日訊 7月19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邀請山東省司法廳負責同志等介紹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法治保障有關情況。
閃電新聞記者從會上獲悉,為充分發揮法治的引領、規范、保障作用,服務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在廣泛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山東省委依法治省辦印發了《關于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普法、組織保障等5個方面提出了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法治保障的16條措施,并逐一明確了責任部門和落實時限。第一部分是“強化制度供給,加快推進具有山東特色的黃河流域地方立法工作”,提出加快推進黃河保護立法進程,統籌沿黃9市“黃河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主題協同立法,加強黃河保護及污染防治、農業農村現代化、城鄉融合發展、黃河口國家公園等方面的立法研究。第二部分是“嚴格依法辦事,嚴厲打擊黃河流域違法犯罪活動”,提出持續保持打擊違法犯罪高壓態勢,深入開展“昆侖”系列行動,建立聯合執法工作機制,集中力量辦理涉黃河重大案件,著力整治環境和資源領域突出問題。第三部分是“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不斷強化環境資源司法保護”,提出探索對黃河流域發生的跨市域、跨縣區環境資源類案件進行集中管轄、指定管轄,實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常態化開展偵查監督和審判監督,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機制,推進適用刑事制裁、民事賠償、生態補償等多元化責任承擔方式。第四部分是“優化公共法律服務,持續提升基層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出指導沿黃市制定公共法律服務事項清單,完善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功能,搭建法律服務便民平臺,鼓勵律師、公證、司法鑒定、仲裁等力量向黃河流域延伸覆蓋,完善“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建設,開展“沿著黃河去普法”活動,打造黃河法治文化品牌,深化法治創建工作。第五部分是“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到位”,提出建立由各級黨委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辦事機構負責統籌、有關部門參與的工作協調制度,研究提出強化黃河流域基層審判、檢察、執法機構建設的措施,加大法治督察力度,推動各項任務措施落地落實。
《若干措施》主要有3個突出特點。一是全面貫徹上級精神。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貫徹《黃河保護法》,錨定高質量發展目標,堅持生態保護優先原則,確保中央關于法治建設、關于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一體推動落實。二是體現山東特色。認真落實《山東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注重提煉總結山東省黃河法治保障工作經驗,將行之有效的做法予以固化,同時立足山東省黃河流域特點,創新性提出出臺《山東省黃河三角洲生態保護條例》、建設綜合性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基地、建立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調解組織等工作舉措。三是堅持問題導向。針對專題調研中發現的法治保障難點和制約障礙,比如執法標準尺度不統一、環境資源類案件鑒定難等問題,深入分析論證并廣泛征求意見,提出研究制定環境資源保護執法與司法聯動工作意見、建立黃河流域環境損害司法鑒定協作發展聯盟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