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2022-07-09 14:26:07
原標題:讓審理者裁判 由裁判者負責
來源:法治日報
□ 本報記者 梁平妮
□ 本報通訊員 閆繼勇 趙世德
激發(fā)員額法官潛能、構建新型辦案機制、壓實院庭長監(jiān)管責任……黨的十九大以來,山東法院堅持把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作為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重要抓手,銳意創(chuàng)新,攻堅克難,一項項改革落地見效,審判機制模式獲重塑,整體工作發(fā)生大變革,全省法院工作實現(xiàn)高質量發(fā)展。
“人民法院面臨的許多困難和問題,只有靠不斷深化改革才能得到有效解決。我們要本著問題去、迎著困難上,不斷推進制度機制創(chuàng)新,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為全省法院工作‘走在前、開新局’注入強大動能,讓公平正義成為新時代司法的鮮明底色。”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甲天表示。
釋放法官潛力
在山東法院系統(tǒng),“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能者上,不勝任者讓”成為全省廣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廣泛共識。
這個共識源于山東法院在員額制改革中推行的一系列舉措。員額制改革后,山東從全省1.4萬余名原法官中遴選首批員額法官7659人,并通過不斷完善選拔、管理、考核機制激發(fā)改革內生動力,釋放法官潛力。
據(jù)了解,山東法院統(tǒng)籌員額使用,推動員額向基層一線傾斜,把所增員額優(yōu)先分配到“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基層法院。2018年以來,共補充遴選1575人,其中基層法院1407名,占比為89.4%。
以實績論英雄,憑實績用干部,用實績兌獎懲。山東法院對不同類型案件確定合理權重,實現(xiàn)不同崗位法官的辦案業(yè)績在同一個考核體系下可量化、可評價,每名法官的辦案質效均實時自動生成,突出差異化。同時,建立員額法官辦案承諾制,入額法官考核不過關、作風不過硬必須退出員額。目前,全省共1303名法官因退休、違紀違法、業(yè)績考核不達標等原因退出員額。如今,以入額法官為核心,法官助理、書記員分工協(xié)作的專業(yè)化審判團隊模式不斷成熟,司法人員各歸其位、各盡其責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審判質量和效率進一步提升。
2018年以來,山東法院收結案分別為840.7萬件、831萬件,年均分別上升3.5%、3.4%,法官人均辦案從司法責任制改革前的94件上升到2021年的247件,是改革之前的2.6倍。
重置解紛“賽道”
“實在太感謝了!沒想到案子6天就可以結案,為法院點贊。”今年2月,21名當事人訴至滕州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其勞動報酬。承辦法官針對這21起案件情況相似、事實清楚、標的額較小的情況,適用小額訴訟程序,最終促成21起案件于立案后6天內順利辦結。
“簡”提效率。山東法院深化“分調裁審”機制改革,組建899個速裁團隊,充分利用調裁程序,深度參與訴前調解,通過速裁方式快審快結,推動簡案辦理駛入“快車道”、跑出“加速度”,同時實現(xiàn)了“簡程序不減權利”。
構建新型辦案機制,是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的基礎。山東法院積極推進“案件三分”“法官三分”,速裁法官簡案速裁、普通法官普案快辦、院庭長繁案精審,將有限的司法資源進行有效配置,切實解決了平均用力、平均用時等問題。同時,探索專業(yè)化審判模式,設立金融、道交等專業(yè)化法庭105處,推行類案集中管轄,組建專業(yè)化審判團隊,通過類案專辦提高審判質效。
改革紅利持續(xù)釋放:山東法院結案率從2018年的86.3%提高到2021年的91%,辦案周期從87.7天縮短至60.2天。今年以來,訴前調解成功25.4萬件,56.7%的民商事糾紛化解在訴前,一審民商事收案量下降11.7%,主要辦案質效指標持續(xù)走在全國法院前列。
當前,隨著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深入推進,山東法院有效激活提級管轄制度,妥善審理下沉案件,深化智慧法院建設,審判質量逐步提升,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越來越強。
放權監(jiān)督并重
司法責任制改革后,員額法官、合議庭獨立辦案,但是放權不能放任,信任不能代替監(jiān)督。山東法院以院庭長監(jiān)督管理職責落實為統(tǒng)領,一手有序放權,一手有效監(jiān)督,不斷壓實司法監(jiān)管責任。
通過管住案來管好人、管好權。院庭長重點關注“四類案件”,把法官自由裁量權關進制度的籠子。依托全流程網(wǎng)上辦案平臺,建立縱向貫通所有審級、橫向連接所有節(jié)點、垂向時限驅動的三維監(jiān)督體系,聚焦案件流程的33個節(jié)點,后臺靜默監(jiān)管,數(shù)據(jù)實時匯聚,審限變更、程序轉換、案件終本等全部線上審批,定期智能巡查督查,實現(xiàn)了從“人”的管理到“制度”“系統(tǒng)”管理的轉變。
監(jiān)管機制建立后帶來的是辦案質量的不斷提升:山東法院上訴案件發(fā)改率從2018年的18.9%下降至8.9%,赴省訪和進京訪數(shù)量連續(xù)5年下降。
同時,山東法院充分發(fā)揮頭雁效應,破除院庭長“判而不審”頑疾,讓院庭長重點辦理“四類案件”、涉黑涉惡案件、破產案件等疑難復雜案件,重回審判一線。2018年以來,山東法院院庭長辦結各類案件466萬件,占全部案件的53.7%,帶動形成“多辦案、快辦案、辦好案”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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