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青年報
2017-01-24 07:44:01
原標題:吉林黑社會典型8年后翻案
關押8年后,孫寶東終于回家了。1月22日上午,這個曾因參與黑社會罪、故意殺人罪等罪名被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9年的鋼材商人,經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再審提審,多項罪名被認定證據不足、事實不清,原審多項判決被撤銷。
罕見的最高法再審提審的刑事案件
當年,孫寶東的兄弟孫寶國、孫寶民均因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身陷囹圄。
2013年9月,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孫寶國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判處孫寶東有期徒刑19年;其他1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
對這起罕見的最高法再審提審的刑事案件,2016年9月28日,本報以《最高法再審吉林一涉黑典型案 最高檢當庭建議部分改判》為題予以報道。
庭審中,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庭檢察員當庭認為,故意殺人罪和領導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定性、證據均存在問題,同時“訴訟程序嚴重違反法律規定,并因此導致定罪量刑明顯不當,顯失公正”。
在1月22日上午的宣判中,擔任審判長的最高法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第二巡回法庭庭長胡云騰當庭宣布,被告人孫寶國、孫寶東的“故意殺人罪”“組織領導和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多項原審判決當庭撤銷。16名被告人中孫國民等9人被改判無罪,而其他7名被告的實際服刑期限均已超過此次改判的刑期。
16名被告中有12名在此次判決前已刑滿釋放,正在服刑的孫寶國、孫寶東等4名被告因已服刑的期限超過此次再審判決的刑期,均被依法當庭釋放。
三兄弟成為黑社會典型
事實上,“孫氏三兄弟案”曾長期被吉林省打黑辦、吉林省公安廳作為打黑典型案件進行宣傳。2011年吉林省大量贊揚打黑典型的報道中,“孫氏三兄弟案”是被提及最頻繁和最典型的一個。
孫寶國和孫寶東兄弟二人長期被吉林省打黑辦、吉林省公安廳等認為與1996年發生在遼寧省鞍山市火車站的一起“故意殺人案”有關。
2011年的相關打黑典型報道稱,二人因與鞍山市火車站的出租車司機發生糾紛,刺死、刺傷數名司機,卻被當地法院“錯誤”地僅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緩刑。
15年后,在吉林省、吉林市等各級公安機關的共同努力“協調”下,這份早已生效的判決被撤銷,最終被改判為“故意殺人罪”,同時被并入涉黑案審理。
而1997年,孫氏兩兄弟是被鞍山市鐵東區人民檢察院以“防衛過當”起訴的。
事后調查顯示,當天參與襲擊的出租車司機中有多人喝了不少酒,其中一名司機還是涉嫌持刀搶劫的在逃犯罪嫌疑人。
據此,鐵東區人民法院認定,孫寶國、孫寶東在遭到不法侵害的情況下持刀反抗,造成嚴重后果,構成傷害犯罪,但系防衛過當,應依法減輕處罰。最終,二人被認定犯故意傷害罪,孫寶國獲刑3年、緩刑3年,孫寶東獲刑1年、緩刑1年。
但15年后,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一份截然不同的判決。“防衛過當”變成了“故意殺人”——孫寶國被判以死刑、立即執行,孫寶東被判無期徒刑。
孫家對判決不服提起上訴。但在2013年吉林省高院的二審判決中,依然認為是“故意殺人罪”,孫寶國被判死緩,孫寶東被判有期徒刑15年。
20年間,這起案件的證人證言發生了巨大“反轉”,致使案件性質從“故意傷害罪”變為“故意殺人罪”。
1月22日的宣判中,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庭長胡云騰認為,吉林省高院認定故意殺人罪的判決證據不足、事實不清。
“最離譜的黑社會案件”
2008年1月,長春市公安局有組織犯罪偵查隊接到上級公安機關多個批示稱,長春市有一個“以孫寶國為首的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嚴重危害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008年孫寶國和孫寶東被刑拘。兩年多偵查中,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孫寶國和孫寶東所涉嫌的罪名越來越多,被牽涉到的親友也越來越多。到了2009年,吉林市警方將偵查的目光轉向鞍山火車站案件。
這起10多年前判決已生效的舊案因“涉黑”被重提,后被改判重刑。
有報道顯示,吉林市警方除訊問孫氏兄弟以外,還曾在3年時間里7次往返鞍山,“訪過了數百名證人和群眾”,辦案刑警因此被媒體譽為“打黑尖兵”。案件隨后重新移送審查起訴。
時隔13年,該案的證人證言發生了巨大變化。
裴某某、高某某、羅某某等4名被害人1996年證實稱自己是被刀刺中后才跑開,到了2009年則變成了看見刀就跑開,在跑開的過程中被刺中。
2009年于剛義、張強昌兩名新證人作證稱,看到孫氏兄弟持刀瘋狂追打被害人10多分鐘,追到一個扎一個。
當年和孫氏兄弟一起去鞍山采購鋼材的會計陳秀芳,證言則從1996年稱看到很多人拿著大板凳圍堵孫氏兄弟,變成了鞍山市公檢法機關接受了請托。
1月22日的宣判中,最高法認為以上證人證言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都存疑。判決稱,相隔19年才出現的新證人,當年是否真的在案發現場、為何1996年未作證,均沒有相關證據證實,且新證言得不到現場勘查筆錄、法醫鑒定的印證,不應作為定案的依據。
孫寶東的辯護律師張鐵雁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在現場證據沒發生任何變化的情況下,言詞證據前后發生這么大轉變,導致案件定性發生巨大反轉,吉林省兩級法院至今未給出合理的解釋。
鞍山火車站案件被并入“涉黑案”,“故意殺人罪”的罪名無疑加重了“涉黑”的分量。
在此前圍繞該案的法學專家研討會中,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刑事法理論研究所所長陳興良曾表示,這是他見過的最離譜的黑社會案件。
胡云騰當庭告知,所有被告都有向吉林省高院申請國家賠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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