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17-11-29 14:40:11
新華社武漢11月29日電(記者 梁建強)記者29日從湖北省司法廳獲悉,為強化長江生態保護的法治保障,湖北近期接連出臺相關文件,明確要求“誰執法誰普法”,并建立普法責任清單制度。
湖北省司法廳有關負責人介紹,為更好地貫徹湖北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環保理念,切實推進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湖北近期已建立環保領域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其中,湖北省司法廳已于日前提請湖北省委及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出臺了湖北省《關于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推動環保等相關執法部門切實履行普法責任。
落實好生態普法責任,同樣離不開層層細化分解普法任務。湖北還探索建立了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等領域的普法責任清單制度。今年10月,湖北省司法廳聯合湖北省委法治辦印發了《關于實行普法責任清單制度的通知》,推動湖北省環保廳、長江航運部門、湖北檢察機關等有關環保執法部門結合行業特點和公眾法律需求,落實環保普法責任清單,細化普法內容、行動,促進執法與普法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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