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日報
2018-08-24 09:25:08
本報太原8月23日電 (記者喬棟)為推動山西省屬企業轉型發展、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山西日前出臺了《山西省省屬國有企業投資風險監督管理辦法》,列出兩類共16項禁止投資或限制投資的負面清單,建立全過程風險防控體系。
負面清單中的“禁止類投資事項”有12項,包括向四級以下子企業進行增資或股權投資、不符合土地使用和能源消耗等有關法律法規的投資項目、投資規模明顯超過企業實際能力的投資項目等。而“限制類”投資事項有4項,如對投資額在1億美元以上的境外重大投資項目、山西省國資委認定的主輔業目錄以外的投資項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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