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參考報微信公眾號
2018-12-03 14:38:12
原標題:存單變保單,14家銀行領罰單!背后的誤導套路,大家要看清
去銀行存錢、取錢時,竟發現存單變成了保單;彼時“保底收益4.8%”的承諾言猶在耳,到期時卻翻臉不認賬了……
最近,因為在代售保險產品過程中出現上述誤導問題,多家銀行領到了來自監管部門的罰單。而隨著這批罰單的曝光,一些在銀保銷售渠道常見的銷售誤導套路也隨之浮出水面。
銀保銷售誤導有哪些套路?
上證報記者統計發現,年初至今,共有14家銀行因為銀保銷售誤導而“吃”了罰單,合計被罰572萬元。
常見的銀保銷售誤導套路有哪些?以案說法,小編為你來梳理。
套路1:混淆產品類型。
以案說法:2017年7月13日,天津銀行第四中心支行在營業場所制作并擺放自制的保險產品宣傳材料,套用“存入”概念,對代理銷售的保險產品進行虛假宣傳。
套路2:夸大產品收益。
以案說法:2017年,杭州聯合銀行在代理銷售某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相關保險產品過程中,基于該公司時任負責人出具的說明,向客戶宣稱該款產品保單滿3周年,保底年化收益率為4.6%至4.8%。事實上,該保險產品的最低保證利率為3%。
套路3:隱瞞產品情況。
以案說法:2017年,中國郵政鄂爾多斯市分公司達旗錫尼街營業所、達旗西苑營業所工作人員在代理銷售保險產品時,告之客戶“五年到期”“第五年取”,實際該保險產品保險期間為三十年。
這家銀行被罰最多
一直以來,擁有巨量客戶資源與網點優勢的銀行,是保險公司重要的代銷渠道。在高傭金的誘惑下,一些銀行不惜鋌而走險,銀保銷售誤導行為屢禁不止。
在銀保誤導問題上,監管部門一直是“零容忍”態度。
小編統計發現,年初至今,包括郵政系統、建設銀行、平安銀行、天津銀行、中國銀行、興業銀行、光大銀行等在內的14家銀行,合計收到28張“銀保違規”罰單。
從罰單數量來看,郵政集團(包括郵儲銀行在內)、建設銀行、平安銀行和天津銀行各領4張罰單。
從罰單金額來看,14家銀行共計被罰572萬元。其中,平安銀行被罰得最多,罰款金額79萬元;其次是中國銀行和興業銀行,分別被罰63萬元和58萬元。
從平安銀行收到的罰單內容來看,該行不僅存在欺騙投保人的行為,還存在兩家支行在未取得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仍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違規情況。
還有銀保新業務被叫停
近年來,監管部門對于保險違規亂象頻頻出手,加大處罰力度。
銀保監會通過完善保險公司服務評價、推進保險服務標準化建設、抓好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制度落實、研究制定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細則等,致力于從正面引導、反向倒逼、過程跟蹤三個角度督促保險公司提高服務質量,杜絕銷售誤導。
監管還對違規者進行重罰,堅決執行機構與人員雙罰制,改變了過去保險行業“重機構、輕人員”的處罰慣例;另一方面,切實加大處罰力度,對案件嚴肅追責,從嚴處罰。
比如,小編發現,因客戶信息不真實、允許保險公司工作人員駐點銷售,中國銀行內蒙古分行呼和浩特地區所有機構接受代理保險新業務被叫停1年;同時,中國銀行內蒙古分行副行長高某被處以警告并罰款3萬元、中國銀行呼和浩特中山支行副行長李某、呼和佳地支行行長楊某均被處以警告并罰款5萬元。
如何識別這些套路?
遇到保險銷售誤導,如何“見招拆招”?結合監管部門發布過的相關信息,小編來教你幾招!
1、確認銷售資質。建議消費者根據專區內公示信息,判斷銷售人員是否為銀行工作人員及是否具備代銷保險業務相應資格。
2、了解產品信息。在抄寫風險提示及簽字確認前,仔細閱讀產品銷售文件,充分了解產品關鍵信息,認真評估產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及風險承受能力,切勿盲目簽字確認。
3、積極配合“雙錄”。根據規定,除電話銷售業務和互聯網保險業務之外,商業銀行銷售保險期限超過一年的人身保險產品,應在取得消費者同意后,對銷售過程關鍵環節以現場同步錄音錄像方式予以記錄。
4、認真對待回訪。建議消費者根據實際情況回答回訪問題,如不了解保險條款相關內容等,要及時向保險公司咨詢,切勿盲目回答“清楚”“明白”“知道”等。
5、重視猶豫期權益。消費者在猶豫期內認真考慮所購買保險產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如對產品不滿意的,應在猶豫期內退保,避免產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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