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2019-01-04 10:04:01
近日,云南省紀委監委通報的一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例引發輿論關注:西雙版納州紀委駐州人大機關、州政協機關紀檢組原組長孔洪參加2018年5月28日至6月3日州總工會在西安舉辦的“全州工會干部綜合能力提升培訓”時,提前4天出發,延遲7天返回,期間在昆明停留8天、到成都游玩3天。2018年9月,孔洪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調離紀檢監察系統。
原本7天的培訓,卻通過提前出發、延遲返回而在外足足停留、游玩了11天。這樣的“早出晚歸”,是借外出培訓之機旅游的一類典型。
近年來,馳而不息的作風建設取得顯著成效,但仍有少數黨員干部置黨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顧,頂風違紀,“四風”問題呈現一些隱形變異的新花樣。拿公款旅游來說,有的聲東擊西“打掩護”,通過改變公務行程、延長差旅時間,借機“看風景”;有的巧立名目“穿馬甲”,打著學習培訓、考察調研、職工療養的幌子公款旅游;有的渾水摸魚“搭便車”,連親屬的旅行開銷也一起從公款列支;有的瞞天過?!案阕兺ā?,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參觀游覽活動。
公款旅游為何屢禁不止?一方面,有制度上的原因。過去一些地方和部門的相關規定比較寬泛,公款旅游與公務出差存在模糊地帶,外出管理和財務報銷的規章制度不夠健全。另一方面,有執行上的原因。有的單位出于“法不責眾”的考慮,對公款旅游問題視而不見,或者接到反映也不去處理,導致一些人懷有僥幸心理。
事實上,針對公款旅游的靶向施治早已展開。兩次修訂的黨紀處分條例均針對公款旅游、變相公款旅游等開列“負面清單”;各地紀委監委堅持問題導向,緊盯公款旅游新問題新動向,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和通報曝光力度;許多單位注重加強外出行程監督,細化報銷標準,以制度建設堵住漏洞……如此高壓態勢之下,再想玩“借殼游”“傍會游”“順道游”那一套,只能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公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在人生旅途上,只有正道直行,才能自由自在地擁抱詩和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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