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01-12 17:03:01
齊魯網1月12日訊 近日一份網友爆料的徐州市政府文件引發網友熱議。根據文件顯示,江蘇省徐州市常務副市長王劍鋒一人擔任了該市40余個“小組長”,如此多的任職情況迅速引發網友的討論。
一人身兼40職?網友:應該是中國“小組長之王”吧
據了解,《市政府關于王劍鋒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于2018年10月23日公布于徐州市政府政府信息公開網。
文件顯示,因人事變動和工作需要,徐州市政府決定:副市長王劍鋒同志負責市政府常務工作,負責發展改革、國土資源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安全生產、物價、金融、稅務、政務服務管理、政務公開、應急管理、機關事務管理、政府法制、物資、援疆、南北掛鉤等方面工作,協助分管財政、國資、審計、人事、機構編制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辦公室(研究室)、發改委、國土資源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統計局、安監局、物價局、法制辦、機關事務管理局、政務辦、金融辦、應急辦、淮海經濟區聯絡處、觀音機場公司、市屬國有企業。
聯系市檔案局、史志辦、人民銀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徐州銀監分局、國家稅務總局徐州市稅務局、各金融機構駐徐分支機構、江蘇煤監局徐州監察分局......據記者統計,王劍鋒共擔任40余個小組的組長或副組長。
而就在這幾天網友將這份文件發布到社交平臺上,由于關于這位副市長的任職“小組長”信息羅列了滿滿一屏,迅速引發大家的關注和討論。
有網友擔心,一個人分管這么多工作是否會忙不過來;但也有網友認為這是一些地區政府單位工作繁忙的真實寫照。
徐州市政府回應:已接到舉報 會進行核實
12日,徐州市政府辦表示,針對引發網友熱議的通知一事,已向相關負責人匯報,目前當地正在著手開會商討此事。
據悉,在引發網友熱議后,這份通知已于12日從徐州市政府官網撤下。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王劍鋒生于1967年,曾履職太倉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南通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
2018年10月,王劍鋒從南通市副市長被調任為徐州市副市長,負責市政府常務工作。
實際上,各市地主要領導擔任多個政府議事協調機構領導的情況并不鮮見,在江蘇常熟2017年公布的一份通知中,也有一名干部的議事協調機構職務多達37個,負責的囊括了環保、水利、糧食安全等多個領域的事務。
在南京市,時任副市長儲永宏的兼職也超過20個,包括市春節運輸暨節假日運輸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市停車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市玄武湖周邊地區綜合管理委員會組長、市掃雪防凍指揮部總指揮、南京城墻保護委員會副主任等。
而在廣東省汕尾市某區2017年的一份通知當中,由區長兼任的區直議事協調機構的職務也達到了43個。
據悉,在實際工作中,其實不少主要領導干部都兼任通的議事協調機構職務,一方面是因為有些事務性工作需要跨區縣、跨部門、跨行業的協作協調,需要有相應的領導來統籌,定期推進,具有指導、組織、協調、監督等功能的工作職責機構。
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顯示當地對這一領域事項的重視,便于更好的將工作開展推進下去,其中也不乏一些上級指令需要設立。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這些所謂的小組長等議事協調機構職務,有不少是臨時性、階段性的職務,為的是推進某項工作開展而設立。議事協調機構原則上都不單獨設立辦事機構、不單獨核定編制、不核撥經費,所以兼任的的議事協調機構職務,并不會有網友想象的那種身兼數個實職甚至拿多份工資的情況發生。
根據中國2007年施行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嚴格控制;可以交由現有機構承擔職能的或者由現有機構進行協調可以解決問題的,不另設立議事協調機構。為辦理一定時期內某項特定工作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明確規定其撤銷的條件和期限。
該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不單獨設立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承擔。其實這也意味著,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職務,基本都是以兼職身份出現。
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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