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青年報
2019-03-03 03:39:03
開學季,法官支招如何應對校園欺凌
面對校園暴力 別逞強
16歲的小南是班里叱咤風云的足球隊長,同齡的小北則在班里擔任班長。一天體育課,班里男生分兩組踢足球,小南那一組被對方踢進一球,他忍不住埋怨起守門員來。而守門員是小北的哥們,小北立馬為哥們打抱不平,爭執中,小南打了小北一拳,二人隨后被同學勸開。
小北憤憤不平,認為自己作為堂堂班長竟然被別人揍了太沒面子,于是跑回教室拿出一把鋒利的蒙古刀,逼著小南當眾給自己道歉。小南沒當回事兒,說:“你有本事扎我一下試試?”被激怒的小北拔出刀,向小南連砍3刀,致其失血性休克。事后經鑒定,小南為重傷。
小北因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構成故意傷害罪,最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小北的家長還需賠償小南相關損失60萬元。
“遇到這樣力量懸殊明顯過大的暴力行為,一定別逞強。”海淀法院法官助理王曉丹提醒,在校園生活中,不要去挑逗比較霸道和強悍的同學,應避免與同學發生沖突,意見不合應理性溝通。校園內大家應遠離操場角落、小樹林等偏僻場所,上下學路上,同學們最好結伴而行,盡量不要單獨行走。且日常生活中不要崇尚暴力,要樹立正確的價值觀與是非觀。
當暴力來臨時,同學要盡量冷靜,謹記生命安全永遠最重要。“對方要錢就給錢,要物就給物,強迫你道歉就答應。”王曉丹說,此時要做的就是別激怒對方,要善于示弱,斗智斗勇。如果暴力發生在公共場所,要懂得向旁邊的大人求助;如果發生在隱蔽場所,要學會觀察,尋找一切可能逃脫的機會,擺脫危險處境。事后,應當立即報警或者告訴老師、家長。
當看到校園暴力時,一定要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想辦法保護受傷害的同學。要進行雙方力量評估,如果可以喝止解決,就不要無動于衷;如果直接介入不是最好的方法,可以到安全處打電話向老師求助或者報警。
遭遇同學欺凌 別隱忍
小南被砍成重傷,這遭遇的肯定是校園暴力,那么校園欺凌是何種表現呢?“在學生們發生的玩笑和暴力行為之間,還隱藏著一種行為叫欺凌。”王曉丹介紹,根據教育部基礎教育司的相關文件,學生欺凌是指在校學生之間發生的強勢一方對弱勢一方進行侮辱性身心攻擊,并通過重復實施或傳播,使被欺凌的學生遭受身心痛苦的事件。
在這個定義中,身心攻擊和遭受痛苦是最為核心的兩個要素,缺一不可。那么,到底何種身心攻擊,以及遭受哪種痛苦才算校園欺凌?據介紹,校園欺凌的表現形式主要有:肢體欺凌,主要包括毆打、推擠、吐口水等;言語欺凌,主要是通過口頭言語進行直接攻擊,比如取侮辱性綽號、辱罵、譏諷、恐嚇等;社交欺凌,通過共同排擠、孤立某個學生,使這個學生被排擠在團體之外從而產生精神痛苦;網絡欺凌,通過QQ/微信等網絡媒介散播傷害被欺凌者的言論、圖片、視頻等,使被欺凌者在更大范圍內被圍觀;財物欺凌,通過毀損對方物品達到凌辱的目的,或者向對方索要錢財獲得優越感;性欺凌,是指以同學的身體特殊部位為取笑對象,拍攝、散播、描寫令被欺凌者不舒服的相關圖片影像。
“校園暴力往往對受害者身體直接造成傷害,而校園欺凌則更多地對受害者心理造成傷害,這是二者最大的區別。”王曉丹說,孩子們在學習之余,要學會和同學友好相處,團結友愛,尊重理解他人,不給同伴起綽號,不歧視弱小的小伙伴,不與同學積怨。此外,不要將貴重物品帶到學校,更不要炫耀自己的財物。
遇到欺凌,不要害怕、哭泣、顧慮,不要忍氣吞聲,這會讓欺凌者認為你很好欺負,繼續欺負你,一定要勇敢地跟欺凌者作斗爭,明確自己的立場。如果因為害怕而忍氣吞聲,只有一種可能,就是會助長對方氣焰,導致下一次欺凌事件的發生。
“面對被欺凌的同學時,同學們不應嘲笑和躲開他們,而是要鼓勵和安慰他們,或許我們在他們哭泣的時候送上一張紙巾,或者我們給他們一個微笑,這都有可能拯救他們的命運,改變他們的一生。”王曉丹強調。
預防孩子受傷 多關愛
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發布的《校園暴力司法大數據專題報告》顯示,55.12%的校園暴力案件因發生口角、小摩擦等瑣事而引發;涉及故意殺人罪的校園暴力案件中,更是高達67.44%是因瑣事而起。
由此可以看出,瑣事往往可能釀成惡果。與此同時,有不少未成年人覺得自己年齡小,出了事也不怕。海淀法院未成年人審判庭副庭長張瑩介紹,此前在校園普法過程中就發現,不少未成年人認為:“我還沒滿18周歲,就算犯了法也進不了監獄。”
“這個想法,錯!錯!錯!刑法第十七條說得明明白白: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張瑩指出,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同樣應負刑事責任。
通過調研,海淀法院發現,校園欺凌或暴力行為容易助長欺凌者的攻擊性傾向,導致欺凌者形成攻擊性、破壞性等不良人格,慢慢地,欺凌者會產生孤獨、焦慮等消極情緒,增大反社會行為發生的可能性。有調查數據表明,中小學時期的欺凌者進入社會后,犯罪概率高于平均水平。對于被欺凌者,他們則往往會遭受嚴重的精神創傷和生理、行為不良反應。
從小教育孩子懂得尊重他人的人格、權利,顯得十分必要而迫切,家庭和全社會應更重視學生的生命教育和心理教育。法官指出,許多孩子被欺負了都不敢告訴家長,這就要求家長在孩子還小的時候應給他們足夠的安全感,讓孩子感受到家庭和社會支持的力量,讓孩子知道父母和社會都有能力保護他們,引導孩子不管發生什么事都要敢于告訴家長,而不是怕被指責,“讓孩子感受到更多的關愛,就會讓孩子充滿力量、充滿智慧”。
除了讓孩子感受更多關愛外,還有心理專家分析,朋友多的孩子不容易成為欺負者的目標,大多數施暴者都是欺軟怕硬的。因此,創造機會讓孩子通過不同渠道交朋友也是預防校園暴力和欺凌的有效方法,朋友多的孩子自然會對自己更有自信。
對于如何及時發現孩子被欺凌的問題,張瑩說,日常生活中,如果發現孩子表現出孤獨、不自信、不愿上學、人際交往障礙等問題,或者頻繁出現頭痛、胃痛、失眠、噩夢等生理反應時,家長可試探性地詢問孩子發生了什么事情。與孩子交談時要保持平和心態,盡量避免“你怎么這么窩囊”等負面話語,以免使孩子產生抵觸心理。孩子遭遇校園欺凌后,還可能會直接或隱晦地向家長訴說或求救,家長此時應主動跟孩子進一步溝通,找到根源,幫助孩子解決問題,引導孩子正確面對。如果家長不予重視,簡單否定孩子,或者給予不正確的建議,就會錯失解決問題的機會,從而導致各種問題的發生。
此外,法官建議家長發現異常端倪時,應立即與班主任老師聯系,請求老師進行調查是否存在欺凌行為。如果孩子確實被欺凌了,則建議家長通過老師進行處理,并主動配合學校工作,而不是直接找對方家長理論,避免矛盾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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