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參考報
2019-05-06 07:39:05
從“扎眼子”“拔管子”到篡改監控設備參數 個別環保監測設備提供商竟為造假提供“技術支持”
加大處罰力度,通過科學治污切實降低環保成本
環保監控數據是環境管理的重要支撐,事關環境治理決策的科學性和有效性。然而,一些企業不想方設法科學治污,卻挖空心思在監控數據上做手腳,且造假手法花樣翻新,誤導環境治理決策。
《經濟參考報》記者調研發現,在全國多地嚴厲打擊環保監控數據造假的同時,一些企業仍不收手,作案手法更加隱秘,技術含量更高。個別監測設備提供商本應是環保監測的“守門人”,卻為環保監控數據造假留下“暗門”。環保人士建議,打假手段需多措并舉,形成長效機制,確保監控數據安全可靠。
環保監控數據造假手法花樣翻新
記者梳理環保部門查處的案例發現,一些企業環保監控數據造假已經不再停留在設備檢測的前端,而是將“黑手”伸向了計算機,從“扎眼子”“拔管子”到篡改監控設備參數,甚至根據檢測設備運行的內在原理人為干擾監測結果。
排放不達標,采樣動手腳。2018年7月,河南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公檢法等部門開展嚴厲打擊監控數據造假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環保部門在此次行動中發現,許昌亮源焦化有限公司未安裝煙氣脫硫設施,為實現監控數據穩定“達標”,該公司首先在煙氣采樣管上打孔稀釋污染物,收效不明顯后拔了抽樣管,“一勞永逸”地修改了監控設備參數。
監控設備量程被篡改,排放數值降九成。2018年7月14日,環保部門檢查發現,該公司監控設備量程被篡改,原本在分析儀上顯示超標的數據,傳到環保部門時就變成了“達標”,上傳的監控數據僅是實際排放的11.4%。
和“扎眼子”“拔管子”相比,篡改監控設備量程技術要求更高,涉及設備參數修改,必須要有專業人員才能操作完成。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甚至有個別監控設備提供商為企業造假提供了“技術支持”。
據該公司行政經理方某交代:“當時我們裝這個設備的時候,問過第三方,就是賣給我們設備那一家,他們的意思就是,如果要是短時超標,可以修改里面的參數。教了我們怎樣修改。”
除了修改設備參數、干擾設備正常工作外,一些企業給監測數據設定上限,使監測數據“永遠”處在達標范圍之內。2018年11月14日,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撫順市開展下沉督察發現,撫順高新區東澤污水處理廠上傳至環保部門監控平臺的監測數據被人為設置上限,其中氨氮上限被設置為20毫克/升。督察組現場調閱在線監測歷史記錄,2018年6月6日22時至6月7日8時,該廠出水氨氮在線實測值多次接近150毫克/升,但上傳數據僅為19.96毫克/升。
環保部門在打假行動中還發現,一些企業甚至還摸透了監測設備的工作原理,人為干擾監測設備正常運行,令現場執法檢查的環保人員直呼“遇上了高手”。
環保執法人員在河南省焦作市武陟三豐熱電有限公司檢查發現,該公司通過無線鼠標控制自動監測系統計算機,通過更改計算機時間的方式,剔除超標數據,將達標數據上傳環保部門。
據嫌疑人李某交代,監測設備一小時采集六十個樣品,修改時間后,就把六十個樣品改成六十五個或七十個樣品,這樣平均下來就不超標了。
除了上述比較典型的造假手法外,環保部門在檢查中還發現有企業非法使用模擬數據軟件偽造監控數據,還有的企業對自動監控超標數據選擇性修約,篡改監控數據。
造假手法可破解 治理難點仍存在
環保部門梳理發現,檢查發現的造假手法既有地域特點,又有行業特點,雖然造假手法升級,隱蔽性更強,但并非無懈可擊。
“以前常見的造假手法有給分析儀加裝電流分阻器、修改數字信號轉換公式的斜率和截距、稀釋檢測樣品等,其中一些現在還在用。”河南省環境監控中心總工程師郭新望說,這次專項行動發現,一些企業開始使用篡改空氣系數、自動檢測程序和遠程遙控檢測設備等新手法。
后臺篩選疑點,前方迅速行動。河南省環境監控中心技術人員劉瑩告訴記者,造假數據最終會傳到監控數據平臺上,常見的可疑數據形態包括排放數據恒定或者突變等,這需要分析較長時間段內的數據記錄;同時前方執法人員必須突擊檢查抓現行,因為這些造假手法操作性強,可能會在短時間內改回正常狀態。
視頻監控佐證,借力技術外援。按照環保部門要求,安裝在線監測設備的企業必須在設備附近加裝在線視頻監控,嚴禁企業人員擅動監測設備,監控視頻成為研判監控數據造假的佐證。
“如果數據異常,我們會調看監控視頻,查看同時間是否有可疑人員進入監測站房。此外,有的造假手法涉及計算機程序,我們需要求助專業技術人員,查找造假證據。”劉瑩說,即便是專業人士,查找和鎖定證據也不容易。
劉瑩介紹,如果造假手法涉及篡改程序代碼,不是專業編程人員很難看懂;即便能看懂,查閱之前也需設備供應商的層層技術管理權限;環保部門沒有強制調查權,調查取證難度較大。
有效打擊和懲治監控數據造假要依靠法律法規,但有環保人員反映,個別企業企圖鉆法規空子,出現了都是造假但處罰不相同的情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一條規定:實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嚴重污染環境”。“情形”包括第七款指出的:重點排污單位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或者干擾自動監測設施,排放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該《解釋》同時明確:重點排污單位是指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依法確定的應當安裝、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的重點監控企業及其他單位。
劉瑩認為,根據上述規定,同樣是監控數據造假行為,一些企業會因為沒有被納入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依法確定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只受到行政處罰而免于刑事處罰,降低了企業造假的違法成本。
郭新望反映,執法過程中有個別大企業和地方政府企圖干預的情況,因為如果在當地發現了造假情況,相關部門會因此被追責,所以影響當地執法檢查的積極性。
標本兼治需多措并舉
針對當前部分企業環保監控數據造假花樣翻新的問題,多位參與打擊監控數據造假的環保執法人員建議:首先,應該強化隊伍建設,通過培訓提升環保人員識別數據造假行為的能力;其次,完善和公安部門聯合行動機制,進一步健全協作辦案機制,完善線索通報、案件移送、技術鑒定和信息共享等工作機制,有效固定企業違法證據,提升打假效率;科學設置環保監控數據造假處罰標準,明確造假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連帶責任;常抓不懈并形成長效機制,以達到標本兼治的目的。
此外,記者梳理各地通報的案例還發現,近年來,環境監控數據造假責任主體增多,既有企業單方面造假,又有企業聯合第三方運維人員、設備制造商聯合造假。
據環保執法人員介紹,相較于動輒數十萬元的污染處理費用,在監控數據上造假的成本可以說微乎其微,巨大的利益使企業與負責運維的第三方公司“一拍即合”。
環境監測數據的質量是環保工作的生命線,事關環境治理決策的科學性。河南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認為,應繼續開展打假專項行動,加大執法力度,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規范第三方運維,發動群眾有獎舉報,嚴肅追責問責。
在環保監控數據造假處罰方面,部分環保人士表示,對企業監控數據造假行為,應更加合理地設置處罰標準,加大對造假行為的處罰力度,同時還要明確造假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連帶責任,不能出了問題只懲罰直接操作造假的行為人,要營造一種不論企業規模大小,也不分企業負責人還是普通員工,只要造假就會受到懲罰的氛圍。
治理監控數據造假要達到標本兼治的效果,還應疏堵結合,常抓不懈。郭新望認為,要細化環保權責規定,給監督執法部門松綁,消除顧慮輕裝上陣;組織專家團隊深入了解企業面臨的治污難題,指導企業通過科學治污降低環保成本,消除造假動機。(牛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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