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青年報
2019-08-02 08:42:08
【原標題】盲人激活信用卡因無法簽字遇阻
近日,廣西南寧盲人吳先生在當地銀行辦理信用卡激活時遭遇波折。他因視力殘疾無法簽字,家人也無法到場幫助其完成簽字,一時間如何為自己剛申請的信用卡辦理激活成了難題。銀行方面解釋,出于銀行風控及保障持卡人資金安全的目的,依據現行規定必須由信用卡申請者本人或其家人、監護人幫助完成簽字流程。對此,中國盲人協會主席李慶忠表示,目前社會機構在殘疾人保障服務方面已有很大的提升,但也面臨新的問題,還可進一步完善。
激活信用卡
因無法簽字遇阻攔
7月23日,廣西南寧的盲人吳先生在當地桂林銀行激活信用卡的時候遇到了麻煩。吳先生說,桂林銀行營業網點工作人員要求他本人簽署信用卡申請表并完成簽字。他當時表示因為自己視力原因無法完成簽名。
“我希望銀行工作人員幫我簽字,我按個手印。但是他們不同意,說必須要我本人或者我的家人來簽字。我的父母都不在南寧本地,我早已經單獨生活,不可能因為這件事把他們叫過來。”吳先生說。
吳先生不解,自己已經成年,且生活基本能自理,也具備償還信用卡的經濟實力,為什么銀行就是不肯給他“通融”一下。
銀行方面向其告知,辦理信用卡需遵循三親見原則:即親見本人;身份證及證明資料原件;本人簽名。7月25日,吳先生在親屬的陪同下來到桂林銀行網點,在由他人通讀獲知信用卡開卡、使用相關規定后,親屬協助吳先生手部完成簽名并按下手印,信用卡成功激活。
此事經網絡傳播引發網友關注,有人表示站在銀行的角度來看,合約上沒有有效的客戶簽字的確對雙方都存在風險。也有人建議希望有更靈活的應對措施出臺。
8月1日,記者就此事致電桂林銀行。工作人員表示,之所以要求信用卡持卡人本人簽字,除了考慮到銀行風控也是為了最大程度保障持卡人的資金安全。
銀行回應
已出臺無障礙服務舉措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由銀監會通過的《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中與信用卡申請激活步驟相關的有四條規定。其中明確提及,發卡銀行應當公開、明確告知申請人需提交的申請材料和基本要求,申請材料必須由申請人本人親自簽名,不得在客戶不知情或違背客戶意愿的情況下發卡。
發卡銀行應當根據總體風險管理要求確定信用卡申請材料的必填(選)要素,對信用卡申請材料出現漏填(選)必填信息或必選選項、他人代辦(單位代辦商務差旅卡和商務采購卡、主卡持卡人代辦附屬卡除外)、他人代簽名、申請材料未簽名等情況的,不得核發信用卡。
桂林銀行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各家銀行均按照上述管理辦法執行信用卡業務辦理流程,但為方便殘疾人操作也出臺了相應措施,比如由其家人或監護人幫助其完成簽字。“考慮到目前新業務和新技術的出現,我們也在向殘障人士等特殊群體提供相應的無障礙服務。”該工作人員說。
在吳先生激活信用卡遇到波折后,桂林銀行也啟動應急措施,完善相關流程。記者在一份題為《關于規范視障客戶激活信用卡業務操作流程的通知》中看到:銀行工作人員按要求為客戶辦理信用卡激活業務。如客戶無書寫能力,可在家人或監護人的協助下通過握筆、蓋章、按手印等形式完成親簽。
中國盲協
服務業無障礙化還可提升
中國盲人協會主席李慶忠表示,近年來,各類服務業場所對無障礙環境的改造已經有明顯效果,針對肢體、聽力、視力等不同類型的殘障人士,很多場所都出臺了服務辦法。李慶忠說,銀行服務因涉及個人權益保障及各方資金安全,更加謹慎是可以理解的。而事實上,它已是服務業中無障礙環境建設相對走在前面的行業。通過過去多年的努力,在無障礙路面改造、柜臺高度調整、大堂人員接待等方面已經讓殘疾人感受到很大的變化。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在2012年,中國銀行業協會曾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殘障人士銀行服務的自律要求》。其中提及,有書寫障礙的殘障人士辦理開戶、存款、取款、掛失及貸款等業務時,可以使用按手印并加蓋本人圖章的方式代替簽名;對上肢殘疾不能按手印的客戶,在查閱有效身份證件確認本人身份后,可以使用蓋本人圖章的方式代替簽名;對可以簽字的視力障礙客戶提供簽字框工具或相應服務措施,便于視力障礙客戶簽名。
李慶忠表示,作為行業內部出臺的自律要求并非強制性法規,需要一個貫徹落實的過程,也可能在執行過程中遇到偏差。在未來,需要通過加大宣傳和行業自我約束,行業的發展才能為所有的殘障人士和需要特殊關懷的客戶創造更便利的條件。(記者 熊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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