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日報
2019-11-07 06:06:11
山東法院 依法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
840余戶債權人,債務總額8.7億元,其中僅企業向職工、家屬及其他個人借款就高達5億余元……債務纏身的企業如何“起死回生”?
近日,山東濟南一家知名企業經法院破產重整,成功化解債務危機。
“這是一家擁有40多年歷史、7000家零售網點的企業,曾是行業龍頭,但因資金鏈斷裂而停產。法院在破產清算中,為企業量身打造了‘瘦身式和解’方案,即保留企業核心生產線,變賣非核心資產用以清償債務。如今,企業重整成功,職工利益得到保障,知名品牌得以繼續發展。”濟南中院負責人說。近年來,山東各級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找準服務保障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結合點和切入點,依法平等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安全,為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了良好的營商環境。
2018年,山東全省法院受理破產案件762件,同比增長243.24%。為了提高審判質效,山東高院出臺《企業破產案件審理規范指引(試行)》,用222個條文保障破產案件審理,努力讓有挽救可能的企業獲得重生,讓不能挽救的企業依法、有序退出市場。
今年以來,山東法院加大了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作為申請執行人案件的執行力度。前三季度,山東全省法院執行結案48.1萬件,同比上升16.5%。“采取執行措施,不是把封條一貼了事,而是努力構筑一個多元化解糾紛的框架,努力破除涉企案件執行‘死結’。”威海中院負責人說。
今年3月26日,山東高院院長張甲天邀請民營企業家走進法院,圍繞“如何服務保障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出謀劃策。一個月后,《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服務保障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十條》正式出臺,明確規定:依法維護政企糾紛中的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對行政機關違反協議、承諾違約毀約的,支持民營企業合理訴求;妥善審理因政府規劃調整、政策變化引發的各類案件,因上述原因導致涉民營企業合同不能履行的,支持民營企業返還投資權益或賠償損失的請求。
2014年,某生物科技公司與政府達成協議,通過掛牌出讓方式競得地塊,用于生產新型抗生素替代產品,并分別與市、區國土局簽訂了《成交確認書》,約定政府交付“凈地”。但由于該地塊上空仍有6根高壓線通過,公司無法辦理規劃手續開工建設,因此公司未按規定時間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區國土分局因此取消其競得資格,競買保證金也不退還。公司不服,訴至法院。青島市城陽區法院一審認為,涉案土地不符合“凈地”交付標準,判決確認市國土局招拍掛行為無效。青島中院二審維持了原判。
“依法保障民營企業的行政訴權,監督和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推動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秩序,是我們正在發力重點推進的工作。”山東高院民二庭庭長歐陽明程說。 【編輯:王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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