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日報
2020-02-24 08:57:02
本報北京2月23日電(記者張璁)近日,公安部聯合市場監管總局下發文件,指導各地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價格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從嚴從快懲處防護用品和民生商品亂漲價行為。按照部署要求,各地公安機關依法查辦了一批涉嫌非法經營犯罪案件。
1月31日,廣東惠州公安機關對李某涉嫌非法經營案立案偵查。經查,1月份以來,醫藥銷售代表李某推銷防護口罩,以高價向河南、浙江等地銷售,非法經營數額20余萬元。2月6日,山東煙臺公安機關對寇某涉嫌非法經營案立案偵查。經查,1月份以來,寇某借用親戚、朋友身份在淘寶網開辦網店20余個,以15元左右的價格購進一批口罩,以高價對外銷售,非法經營數額250余萬元。2月9日,遼寧丹東公安機關對李某涉嫌非法經營案立案偵查。經查,2月1日以來,李某以8.7元每只的價格購買10萬余只口罩,以高價通過微信對外銷售,非法經營數額150余萬元。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在疫情防控期間,違反國家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囤積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護目鏡、消毒液等防護用品、藥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價格,牟取暴利,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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