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2020-03-18 06:27:03
近日,河南省范縣白衣閣鄉吳屯村原黨支部書記王文經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2萬元。此前,他已被開除黨籍。
“我要舉報我們村的黨支部書記!”2019年6月27日,范縣紀委監委接到吳屯村群眾實名舉報,反映王文經涉嫌侵吞群眾征地補償款等問題。
經分析研判,該縣紀委監委迅速成立核查組展開初核。通過走訪群眾、調取資料、談話了解等,核查組很快掌握了王文經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按程序報批后,遂對其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2017年3月,白衣閣鄉柳北村棚戶區改造,征用該鄉吳屯村土地作為柳北村公共墓地,王文經負責協助白衣閣鄉政府從事征地面積統計、上報及補償款申請、發放工作。當時征地補償標準4.6萬元/畝、地面附著物補償標準2465元/畝、青苗補償標準1200元/畝。
自從得知自己負責征地面積統計、上報及補償款申請、發放工作后,王文經就動起了歪腦筋,打算從中撈一筆。
他想到緊鄰吳屯村的山東省莘縣古云鎮王堤口村兩戶村民約有1畝土地緊鄰被征地范圍。不久后,他便找到兩戶村民,詢問他們是否愿意將田地劃入征地范圍,并許諾補償款撥付到位后會給他們相應補償,兩戶村民爽快答應。
隨即,王文經擅自將兩戶村民緊鄰吳屯村的土地納入征用范圍,并要求吳屯村文書以2.3畝土地面積虛列在其名下。最終,吳屯村共上報土地42.05畝,涉及村民18戶,其中含王文經家實際被征用土地2.4畝和虛報的2.3畝。
除虛報自家征地面積外,王文經還把手伸向了村民地面附著物補償款。
最終,王文經按照4.9萬元/畝的補償標準(含征地補償費4.6萬元/畝、地面附著物補償費1800元/畝、青苗補償費1200元/畝)給群眾發放補償款,違規套取11萬余元,除支付給古云鎮王堤口村兩戶村民2萬余元外,王文經非法占有剩余的8萬余元。
鄉政府負責征地的工作人員(另案處理)沒有認真審核,未及時發現王文經虛報冒領、貪占克扣群眾補償款的問題。但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后來部分村民發現王文經有關問題,隨即向縣紀委監委實名舉報,王文經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終于被查處。
“被查處前,我一直心存僥幸,認為自己在村里工作很辛苦,拿點也是正常的。我很后悔,但現在說啥都晚了。”王文經說。
案件查處后,范縣紀委監委在全縣通報曝光了這一案件,并在農村黨員干部中開展以案為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教育引導農村黨員干部以案為鏡、以案為戒,干干凈凈干事、清清白白做人。
同時,該縣紀委監委結合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緊盯民生領域資金發放等情況,對發現的利用職務便利以權謀私、克扣截留、貪污侵占等違紀違法問題嚴肅處理,真刀真槍解決群眾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本報通訊員黃守勝張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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