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交通報
2020-04-21 23:04:04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世界經濟下行風險加劇,國際運輸環境更加嚴峻復雜,各國運輸管控措施持續加碼,維持國際物流供應鏈正常運轉難度明顯加大。
4月20日,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聯合印發關于當前更好服務穩外貿工作的通知,充分發揮國務院復工復產推進工作機制國際物流工作專班的作用,全力以赴保障國際國內運輸通道暢通便利,優化運輸市場環境,提高運輸服務效率,促進我國出口貨物出得去、進口貨物進得來。
一、暢通外貿運輸通道
1. 海運:根據外貿運輸需求,引導班輪公司及時恢復前期因疫情影響削減的航線航班。發揮骨干航運企業作用,確保主要貿易航線不中斷。
3月31日,世界最大集裝箱船“地中海內拉”輪順利靠泊福建廈門港嵩嶼集裝箱碼頭。
2. 航空:支持航空公司增開全貨運航線航班、使用客機執行貨運航班。鼓勵航空企業盡快擴大貨機運力規模。支持以貨運為主的樞紐機場開放日間繁忙時段的貨運航班時刻配置。
4月14日,廈航執飛首個飛往菲律賓的“客改貨”航班,航班裝載450箱8噸防疫物資。
3. 中歐班列:組織鐵路企業增加中歐班列班次密度。推動國際郵件快件、跨境電商產品通過中歐班列實現常態化運輸。打通中歐班列運輸“微循環”。促進集裝箱海運與鐵路相互調運。
4月1日,28030次中歐班列搭載18臺裝載機、1臺壓路機等工程機械產品,從廣西柳州開往哈薩克斯坦。
4. 國際郵件:推動郵政、快遞企業利用自有全貨機、包機、租賃飛機等多種方式,積極利用國際航班、中歐班列、國際快船以及周邊國家陸路運輸等多種渠道,加快緩解當前國際郵件快件積壓問題。充分利用我國交通運輸和物流企業境外業務網點、海外倉和地面運輸系統。
4月3日,中歐班列(渝新歐)首趟“中國郵政號”專列從重慶出發前往立陶宛。
5. 道路貨運:重點保障防疫物資、重點建設項目和生產生活物資運輸車輛的出入境便利化。在落實防疫措施前提下為運輸車輛和駕駛員往來提供便利。
6. 鐵水聯運:加快蘇州太倉港疏港鐵路、南京港龍潭鐵路專用線、廣州南沙港疏港鐵路等項目的建設進度。統籌以港口為起點的中歐班列與其他班列線路聯動發展。大力組織開行鐵水聯運集裝箱班列。加快多式聯運公共信息平臺建設。
廣州港南沙港區集裝箱碼頭 。
二、促進外貿運輸便利化
1. “單一窗口”:推動實現船舶聯合登臨檢查,建立更加集約、高效、運行順暢的船舶便利通關查驗新模式,加快推進“單一窗口”功能覆蓋海運和貿易全鏈條。
2. “直裝直提”:推動上海港、天津港等開展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和出口貨物“抵港直裝”等作業模式試點。
上海港洋山港區自動化碼頭。
3. 擴能提效:推動上海港、天津港加快實施冷藏箱專用堆場擴能改造,2020年年底前冷藏箱堆存能力較2019年提高1倍。加快推進廣州南沙四期2號泊位、江蘇太倉四期等新建自動化集裝箱碼頭建設以及唐山港、天津港等已建集裝箱碼頭的自動化改造,爭取年底前主體工程完工。
天津港冷藏箱插座鋪設施工。
4. 便利化:加快推進國際道路運輸管理與服務信息系統建設。加快國際便利化運輸公約接軌步伐。研究制定跨里海國際聯運走廊工作方案,加快開辟國際運輸網絡輻射新空間。
三、降低進出口環節物流成本
1. 降費:全面落實階段性降費政策。研究進一步減并港口收費項目。支持外貿企業提高海運運費議價能力。引導班輪公司合理調整海運收費價格結構,督促國際班輪公司傳導港口等降費政策效果。
2. 監管:督促港口企業和相關單位認真落實口岸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和公示制度,進一步規范港口收費行為。規范班輪公司海運附加費收費行為,依法加強對國際班輪公司運價備案檢查。
3. 合作:鼓勵港航企業與進出口企業建立長期穩定、互利共贏的合作機制。引導大型港口企業、國際班輪公司繼續給予進出口企業庫場使用費、滯箱費等優惠。
四、營造良好外部環境
1. 保障秩序:推動解決國際航行船舶中國籍船員境內港口正常換班、物資供應、船舶維修、船舶檢驗等工作。督促航運公司和海員外派機構切實落實主體責任,指導船舶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
國際航行船舶船員入境上岸換班,上海海事執法人員宣貫防疫及隔離注意事項。
2. 國際合作:加強與貿易伙伴國和世界貿易組織、國際海事組織、國際勞工組織、國際民航組織、鐵路合作組織、萬國郵聯等國際組織的溝通協調,共同維護正常國際運輸秩序,保障國際物流供應鏈正常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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