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鄭州晚報
2020-04-27 10:43:04
昨日,記者從鄭州市商務(wù)局獲悉,鄭州市第二期社會消費券(購物、餐飲類)將于4月28日上午10點準時發(fā)放,共計1.6億元。所有在鄭人員(包括外地來鄭人員)均可通過“鄭好辦”APP或支付寶領(lǐng)取。
消費券分購物和餐飲兩類
本次發(fā)放的社會消費券分為購物消費券和餐飲消費券兩類,共計148.4萬張。其中,購物消費券面值及數(shù)量分別為100元券55萬張、200元券16.5萬張、500元券4.4萬張,餐飲消費券面值及數(shù)量分別為50元券50萬張、100元券20萬張、200元券2.5萬張。
可與商家優(yōu)惠券疊加使用
購物消費券:限在鄭州市域內(nèi)的線下實體商家(不含餐飲、汽車、圖書、旅游類商家)使用。其中,100元券消費滿600元使用,200元券消費滿1000元使用,500元券消費滿3000元使用。
餐飲類消費券:限在鄭州市域內(nèi)的線下餐飲類實體商家使用。其中,50元券消費滿300元使用,100元券消費滿600元使用,200元券消費滿1000元使用。
本次消費券可與商家優(yōu)惠券疊加使用,使用期限為:4月28日上午10點至5月10日24點。
購車送消費券,每輛5000元
除直接發(fā)放購物、餐飲消費券外,購車也送消費券。昨日,記者從市商務(wù)局了解到,消費者購買鄭州本地產(chǎn)乘用車新車(包含新能源汽車、皮卡),每輛可獲5000元消費返券。
購車活動4月28日上午10點開始,5月31日結(jié)束。擁有鄭州市戶口或辦理有鄭州市居住證,并已完成支付寶實名認證的個人消費者及鄭州市所屬企業(yè)(機構(gòu))均可參加。
消費券為通用普惠型電子消費券包,其中包含1000元券2張、500元券6張,使用截止日期為6月15日。
溫馨提醒
消費者購車時間不得早于該活動開始時間,以購車發(fā)票開具時間為準。取得購車發(fā)票后,需在5月31日前,到鄭州市車管所完成機動車新車注冊登記。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wǎng)官方微博(@齊魯網(wǎng))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wǎng)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