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東商報
2020-07-10 16:02:07
2020年7月4日18時許,青島市公安局市北分局臺東派出所接一女士報警稱:該在市北區延安三路17號某飯店廁所內被一男青年用手機偷拍。接警后民警迅速到場控制嫌疑人姜某某(男,39歲,黑龍江人),并將其帶回派出所進行詢問。
經查,姜某某自今年6月起,在延安三路17號某飯店打工。案發當日,該在工作途中上廁所時,發現女受害人宮某某在隔壁上廁所,該利用廁所隔板底端與地面的空隙處,用手機偷拍宮某某上廁所視頻,被受害人發現并報警。
違法行為人姜某某被抓獲后,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因其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六)項之規定,市北分局2020年7月5日對其作出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決定。
姜某某偷拍的視頻公安機關已提取,并從手機中銷毀。經了解店方,姜某某已被飯店辭退。飯店廁所正改造中。
記者 孫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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