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20-08-12 14:59:08
新華社長沙8月12日電(記者劉良恒、帥才)湖南省祁陽縣人民法院近日公開開庭宣判一起涉疫詐騙案。被告人湯某在疫情防控期間發布虛假信息,假借銷售防疫物資名義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1月底,被告人湯某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或相關微信群內發布售賣口罩信息,售賣少量N95口罩賺取差價。后因購買口罩的需求量大,被告人湯某沉迷賭博需要資金,遂萌生騙取錢財的想法。湯某謊稱有渠道可以購買N95口罩和醫用一次性口罩,要求必須先付款后發貨。2月1日至2月7日,6名被害人為購買口罩,向湯某支付貨款共計人民幣878010元。湯某收到貨款后,均沒有為被害人安排發貨。被害人發現上當受騙后,要求退還貨款。湯某退還12500元給被害人,其余貨款865510元均被其用于網絡賭博及購買黃金首飾等。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湯某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被告人湯某在疫情期間利用電信網絡實施詐騙,應依法從重處罰。被告人湯某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從寬處罰。被告人湯某積極主動退還部分贓款,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祁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湯某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10萬元,同時依法追繳被告人湯某違法所得款865510元退還給被害人。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