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20-08-21 10:29:08
新華社蘭州8月21日電(記者王博、何問)近日,甘肅省祁連山林區法院異地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被告人劉某軍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及賠償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該案現已審理終結,判決已生效。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某軍2018年10月至11月期間攜帶捕獸夾進入甘肅民勤連古城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將捕獸夾埋設于某荒灘,先后捕獲2只鵝喉羚,宰殺后運回家中冰柜貯藏,后分兩次將2只鵝喉羚死體賣給蘇某(另案處理)。公安機關在偵辦蘇某涉黑案時,在蘇某家中冰柜查獲疑似野生動物死體致案發。經鑒定,1只鵝喉羚的整體價值為1.5萬元。
祁連山林區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軍以出賣為目的,私自進入自然保護區,獵捕殺害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鵝喉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和其積極退繳贓款、預交賠償金及自愿認罪認罰的情節,法院當庭判處劉某軍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4000元;賠償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3萬元;在市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鵝喉羚是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棲息在荒漠、半荒漠區,在國內主要分布于新疆、青海、內蒙古西部和甘肅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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