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20-12-16 17:32:12
新華社呼和浩特12月16日電(記者王靖)記者16日從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獲悉,內蒙古于2019年、2020年完成了對12個盟市的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共追責問責135人,切實解決了一批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
為認真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內蒙古組建了12個督察組,分赴12個盟市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督察進駐期間,12個督察組走訪問詢盟市直屬部門單位147個,對103個旗縣區開展了下沉督察,檢查企業、項目、點位4000多個,受理群眾信訪舉報3624件。
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二級巡視員張樹禮介紹,督察發現,有的地方仍在思想認識、貫徹新發展理念、大氣污染防治、水環境管理、固廢處置利用、自然保護區管理、礦山環境治理、草原保護等方面存在問題。針對督察發現的問題,各盟市均高度重視,立行立改,一批群眾反映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截至目前,轉辦地方的3624件信訪案件已基本辦結,其中責令整改964件,立案查處237件,罰款1860.6萬元,追責問責135人。公安部門還立案偵查84件,拘留31人。
“此次環保督察進一步壓實了生態環保責任,積極推進了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有力促進了污染防治,全面推動了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張樹禮說,“接下來,內蒙古生態環境廳將從嚴推進問題整改落實,推動全區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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