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工網
2021-08-19 04:04:08
原標題:在APP上接單,怎么證明勞動關系
來源:中工網
【法問】在APP上接單,怎么證明勞動關系
讀者來信
編輯您好!
我是一名手機維修工程師,通過某APP接單,由APP客服接單后安排為客戶提供上門維修手機服務。工作期間,我身著工服,使用公司統一配發的工具和工包,公司于每月10日左右以銀行轉賬、支付寶等方式發放上月報酬。
現公司未與我協商,單方將我開除,對拖欠的工資也不予認可,而且不承認我們之間存在勞動關系,說是合作關系。請問這種情況下我該如何維護個人權益呢?
讀者 全先生
為您釋疑
全先生您好!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第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規定,在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勞動關系是否成立需要根據法律規定認定,當事人不可以協議約定的方式排除勞動法的適用。首先從公司經營范圍看,您所在公司經營范圍主要業務是提供手機維修服務,您為客戶提供的服務屬于公司業務的組成部分。其次,從工作性質看,公司對您進行考勤、指派、調度及獎懲,對您進行了實際勞動管理。最后,從收入情況看,公司約定按月發放較為固定的報酬,可以認定是通過勞動而獲得的勞動報酬。此外,您使用APP的記錄、工服、工包以及工資支付憑證等都可以作為認定勞動關系的有力依據。綜上,您的情況雖與傳統勞動關系有所區別,但仍符合勞動關系的本質特征,可以認定成立勞動關系。
因此,若單位違法解除與您的勞動關系,您可根據《勞動法》第五十條,《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七條等條款,向公司主張支付拖欠工資、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兩倍工資差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等權益。
蘭臺律師事務所 程陽
竇菲濤
竇菲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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