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州日報微博
2021-12-23 20:45:12
原標題:女子未生育提離婚被丈夫索賠15萬元,法院這樣判
來源:廣州日報微博
近日,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法院一審審結了一起因生育權而引發的精神損害賠償糾紛。李強(化名)與王紅(化名)于2008年自愿登記結婚。王紅系再婚,與前夫育有一女,現跟隨李強與王紅生活。婚后,二人一直未生育共同的子女。后來李強得知王紅已做絕育手術,李強及李強母親一度要求王紅通過手術恢復生育能力,遭到王紅拒絕。李強考慮到夫妻感情尚好,并且王紅承諾會與其白頭偕老,李強便接受了王紅拒絕生育的事實,并愿意將王紅與前夫之女視為己出進行撫養。
后二人發生矛盾,王紅分別于2019年、2021年向法院起訴要求與李強離婚,法院均以證據不足以證明夫妻感情確已徹底破裂為由,判決駁回了王紅的訴訟請求。現李強認為,王紅背棄了當年白頭偕老的承諾,多次起訴離婚,拒絕生育還導致李強至今未育有自己的子女,給本人造成了嚴重的精神傷害,故于2021年7月訴至潼南法院,要求王紅給付精神撫慰金15萬元。
潼南法院經審理認為,生育不是婚姻的必然結果,女性也并非生育工具,公民享有生育的權利,同時也享有不生育的自由。本案中,王紅的女兒現已成年,與李強已經形成了法律上的繼父女關系,李強有權在年老以后要求其履行贍養義務,不必擔心因未生育子女而老無所養。綜上,依法判決駁回了李強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報、重慶潼南法院;視頻剪輯:劉芙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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