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網
2017-03-16 15:54:03
最近,威海消費者宋先生和謝女士的心里都憋著一股無名火:三個多月前,宋先生無意中發現自己購買的新車雪佛蘭科帕奇上,裝著不屬于自己的引擎蓋,這個“問題”引擎蓋的主人是他素昧平生的謝女士。在謝女士所有的同款同色的另一輛科帕奇上,卻裝著另外一個不知所屬的引擎蓋!
“誰動了我的引擎蓋?”這是宋先生和謝女士共同的疑惑。面對眾多未知,宋先生和謝女士選擇依法維權這條路。
為了維權,宋先生查閱了大量法律資料。
吃驚!“父親節”相中了一輛“糟心車”
2016年6月19日,星期日,父親節。
宋先生清楚地記得這一天:雪佛蘭4S店辦了一次節日促銷活動,自己和妻子還有岳父3人到4S店看了車。當時,宋先生一眼便相中了2015款的4驅7座黑色科帕奇。4天后,宋先生再次來到4S店,交了1000元訂金,與4S店約定26日提車。
宋先生回憶當天的提車過程:一名劉姓的銷售顧問從庫房中開出了一輛1月份生產的新車,被宋先生果斷拒絕,因為他希望自己能買到一輛最新出廠的新車。銷售顧問說沒有其他新車后,宋先生表示自己可以等。后來,4S店一名李姓的銷售經理了解了情況后,立馬從庫房中開出了另外一輛新車,并且主動提出為宋先生清洗一遍車身。
“當時特別感動。”宋先生告訴記者,沒想到4S店開來的卻是一輛“糟心車”。
如果不是中秋節假期的那次洗車,宋先生可能也不會發現引擎蓋里隱藏的蹊蹺。那天是2016年的9月16日,是中秋節假期的第二天,宋先生那天在單位值班。午休時,宋先生拎了兩桶水想給愛車洗洗澡。因為是新車,宋先生洗起來格外的仔細,在清洗引擎蓋時,他突然發現駕駛員一側的引擎蓋內壁上有一個車輛識別碼貼“LSGLP83XXGF031963”,并不是自己的車輛識別碼“LSGLP83XXGF038525”。隨后,宋先生再次發現,用于固定引擎蓋的螺絲有人為扭動的痕跡,同時從還隔音棉夾層摸到了一些黑色的膠帶。
“難道這輛車被大修過?”疑惑頓時閃過宋先生的心頭。隨后,宋先生先后咨詢了車管所、大修廠和同樣擁有雪佛蘭科帕奇的朋友,得到的都是同一個答案:每輛機動車有且僅有一個車輛識別碼。分別位于車的引擎蓋、前擋風玻璃和后箱蓋上,用于證明車輛的原裝。
很顯然,宋先生的引擎蓋并不歸自己所有。
那么,是誰動了宋先生的引擎蓋?
宋先生愛車上的引擎蓋,貼著不屬于自己的機動車識別碼。
維權!4個月時間經歷3次協商3次仲裁
2016年9月20日,宋先生來到雪佛蘭4S店,以看車的名義,查看了多款科帕奇的引擎蓋,均在駕駛員一側的引擎蓋內側發現了車輛識別碼貼。
“引擎蓋在車外不要緊,我害怕內在的配件也被更換過!”宋先生告訴記者,當時自己就找到了購車時的李姓銷售經理,但他卻以已完成銷售的車輛需要到售后反饋問題為由拒絕了宋先生的請求。
9月23日,4S店通知宋先生到店里協商問題。據宋先生回憶,當時是該店一名崔姓的經理接待了自己,并直接談到了補償的問題。
“我認為這不是流水線作業造成的失誤。”宋先生分析說,自己的車輛識別碼尾號是“38525”,而“問題”引擎蓋的尾號是“31963”,中間差了6562個號碼,很明顯不是同一個批次的生產車。
10月6日,宋先生再次來到4S店協商問題的解決方案。據宋先生回憶,4S店提出了兩個解決方案:一是不退車,贈給宋先生終身免費保養;二是給予退車后,再給予一定的賠償。
宋先生說,因為自己家里有事,將賠償的事情便一拖再拖。直到11月初,宋先生希望4S店給予解決時,4S店卻一下子變了卦。
“4S店說是我自己找人換了引擎蓋,不承認賠償的事情!”氣憤之余,宋先生聘請了威海市華建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婉君提起了訴訟,并于11月17日首次向威海市仲裁委員會提交了仲裁申請。
2017年1月10日,宋先生經歷此生的第一次仲裁,但應訴方卻只有4S店的委托律師。眼見著4S店消極的應訴表現,宋先生感覺非常失望。2月14日,雙方第二次進行仲裁,仲裁員提出對爭議車輛進行專業鑒定,確認其存在瑕疵。2月28日,雙方進行第三次仲裁,目前仲裁的結果還未公布。
謝女士愛車引擎蓋上的“身份證”不翼而飛,而用于固定的引擎蓋的螺絲被磨損。
躺槍!一份莫名其妙的養護禮包讓愛車沒了身份證
宋先生的引擎蓋屬于另外一個人。那么這個人又是誰呢?記者根據車輛識別碼“LSGLP83XXGF031963”,查詢到了車主的相關信息,并且聯系到尾號是“31963”的黑色雪佛蘭車主謝女士。
2017年2月22日下午,家住戚家夼社區的謝女士接到了大眾網記者的電話,才發現自己的愛車原來也是宋先生索賠事件的“焦點對象”。
如果沒有這通電話,謝女士還不知道自己愛車的引擎蓋也有問題。從此之后,謝女士就不敢開自己的愛車了,她怕除了車的引擎蓋,別的部件也有問題,甚至擔心這輛車是拼裝的二手車。
然而,與宋先生不同的是,謝女士愛車的引擎蓋內側上并沒有貼著車輛識別碼貼,但在識別碼貼張貼的位置有明顯的撕損的混跡,用于固定引擎蓋的螺絲有非常明顯的扭動痕跡,螺絲表面被磨損。
那么,謝女士愛車引擎蓋上的車輛識別碼貼哪去了呢?這個引擎蓋是宋先生的?還是另有他人?如果說不是宋先生的引擎蓋,那就說明除了這輛車以外,還有其他車輛的引擎蓋是錯的!
“我還納悶,為啥4S店額外給了我一個養護禮包!”謝女士回憶說,2016年10月6日,她突然接到了4S店的電話,要她前往4S店領取一份養護禮包。當時,謝女士就挺納悶,當初買車時4S店只贈送了一份禮包,為啥突然又給了一份!當時她并未細想,而是去4S店領取了這份禮包。
在她的印象中,自己開車到4S店之后,該店的一名銷售經理便將她的車開到車間中,讓謝女士前往貴賓室休息。因為幾天后就要給愛車保養,所以謝女士在貴賓室中拍下了該店的保養規則,因此記錄了這個時間。
讓謝女士意想不到的是,正是這次非常規的養護,讓謝女士愛車上的引擎蓋丟失了“身份證”,至今也不能知曉這個引擎蓋的實際歸屬。
“如果不是記者聯系到我,我根本就不可能知道這件事,更別說認識宋先生,或者像4S店的說辭是宋先生與我私下里更換了引擎蓋!”謝女士說。
10月16日,謝女士到4S店領取了一份汽車養護禮包,她當天發了朋友圈。
4S店:并非每輛科帕奇引擎蓋上都張貼識別碼
大眾網記者嘗試著聯系到了“爭議車”的銷售單位威海市美裕達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的崔姓銷售經理,他告訴記者,此事已經進入法律程序,相關問題等待最終裁決,此前不便透露。與此同時,崔姓銷售經理還稱,并非每一輛科帕奇的引擎蓋上都有車輛識別碼。
3月14日上午,大眾網記者來到位于青島南路的雪佛蘭4S店,在店內停放著一輛摩卡棕色的雪佛蘭科帕奇。在打開該車的引擎蓋后,記者發現該車位于駕駛員一側的引擎蓋內側并沒有張貼車輛識別碼貼,但是位于內側下方位置處,有明顯的卡貼被撕后留下的痕跡。同時,記者還觀察到,該輛科帕奇用于固定引擎蓋的螺絲沒有被扭動過的痕跡。
隨后,記者采訪一位有著多年汽車維修經驗的修理工得知:用于張貼車輛識別碼所用的膠水為專門的用膠,一旦完成張貼,非常不容易清理干凈,這也是汽車經銷商保護原裝原產的一種方式。
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對商家的欺詐行為進行了界定。
律師:若4S店欺詐將“退一賠三”
從2017年1月10日開始,宋先生已經與4S店交涉三次,第三次的仲裁結果還沒有出爐,而謝女士的維權之路才剛剛起步。
“消費者應當享受的最基本的權益是知情權。”律師王婉君說,根據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
同時,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并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如果仲裁最終裁決這是一次消費欺詐行為,那么4S店至少將面臨‘退一賠三’的結果。”王婉君說,根據仲裁規則規定,4個月內將作出仲裁裁決。自宋先生1月10日提起首次仲裁至今已經有3個多月了,盡管第三次仲裁還沒有落定,但是很快會有最終的裁決。
王婉君說,從法制角度看待宋先生和謝女士的維權案件,說明基層群眾的維權意識正在逐漸增強。作為本案的代理律師,她非常期待這個案件最終會有令人滿意的結果,同時也希望通過這個案件的示范作用,讓維權意識的種子開花結果,讓法制精神常駐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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