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24日訊 教育部消息,為落實《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光明行動工作方案(2021–2025年)》,規范校園視力檢測和近視防控相關服務工作,切實維護兒童青少年健康和權益,近日,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校園視力檢測與近視防控相關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嚴禁無資質機構入校開展視力檢測。各地衛生健康部門開展學生近視等常見病監測、各地教育行政部門開展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要對相關檢測機構嚴格把關,堅決杜絕無資質的機構入校開展視力檢測。學校開展學生視力監測等工作,應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開展。
《通知》強調,嚴厲打擊虛假違法營銷宣傳行為,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從嚴查處使用“康復”“恢復”“降低度數”“近視治愈”“近視克星”“度數修復”等誤導性表述對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進行營銷宣傳的行為。據了解,近視分為真性近視和假性近視,主要是通過客觀驗光檢查區別。對于假性近視這一部分人通過做眼保健操,眼睛休息,避免過度用眼,這種情況下是可以治愈的。然而真性近視不能治愈,只能矯正,利用框架眼鏡或者隱形眼鏡矯正近視,以提高視力或者手術的方式摘掉眼鏡,但是眼底的改變和眼球的長度等都無法改變、無法治療,這也意味著像此類“康復”“恢復”“降低度數”“近視治愈”“近視克星”“度數修復”等誤導性表述的營銷宣傳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一個幌子,具有欺騙性。
閃電新聞記者 吳麗蘭 實習記者 鄭珂 宋俁昕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