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4月28日訊 《山東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對騎電動自行車帶牌上路、騎電動車佩戴頭盔、不玩手機等進一步明確。按照規定,騎電動自行車玩手機、不戴頭盔責令不改將面臨20元罰款,此外,駕駛拼裝、改裝或者變造、偽造整車編碼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辦法》明確規定適用于電動自行車,第二條也指出了電動自行車的定義,是指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以車載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備腳踏騎行功能,能實現電助動或者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自行車。那么,如何區分電動自行車與電動摩托車呢?
三個車輪的電動車不屬于電動自行車
對于電動自行車與電動摩托車,首先要明確一點,三個車輪的電動車不屬于電動自行車。按照《道路安全法》和GB7258《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這些車輛屬于摩托車,國家按照機動車管理,駕駛人需要持有相應的駕駛證。
另外,國家對機動車實行準入制度,必須通過國家相關部門檢驗和認證,進入《公告》目錄,才能進入流通領域進行銷售,沒在《公告》目錄是不能進行登記的。對于這些產品是否在《公告》目錄范圍內,大家可以通過微信小程序“金思維汽車公告”進行查詢。
合格證封面和記載信息不同
對于兩輪電動車來說,如何區分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摩托車?
首先,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摩托車的合格證封面不同電動自行車的合格證封面是“電動自行車產品合格證”,電動摩托車的合格證封面是“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
此外,兩者的合格證記載的信息也不同,電動自行車合格證記載的是整車編碼,目前允許銷售的是15位全數字的車輛;電動摩托車合格證記載的是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包含17位英文字母和數字。
需要注意的是,國家相關部門對車輛的CCC認證信息及車輛公告設置了認證期限,也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大家在辦理登記時,即使有電動自行車產品合格證或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還是要以車管部門的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