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4月29日訊 公安部新修訂的《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64號)將于2022年5月1日起實施,此次修訂再推出5項便利機動車登記新措施。
推行私家車新車上牌免查驗。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5月底前在10個城市試點開通國產小客車注冊登記生產企業預查驗,實行新車出廠時查驗車輛,生產企業與公安交管部門共享車輛信息,群眾辦理注冊登記時免予交驗機動車。積極推行互聯網登記服務新模式,實現網上售車、網上選號、網上登記,便利群眾快捷上牌,助力汽車行業發展。在試點基礎上,全國逐步推行。
推行小客車登記全國“一證通辦”。對在戶籍地以外辦理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注冊登記的,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證“一證通辦”,無需再提交居住證明。對于已經實施小客車總量調控的地方,仍需按當地政策執行。
推行車輛信息變更“跨省通辦”。對變更貨車加裝尾板、殘疾人用車加裝輔助裝置、小客車加裝行李架等情形,群眾可以在車輛所在地申請辦理,無需返回登記地驗車。
推行申請資料和檔案電子化。實行申請資料電子化采集、檔案電子化管理,機動車轉籍信息網上轉遞,實現交管業務辦理“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
推行部門信息聯網共享核查。與稅務、銀保監、交通運輸等部門信息聯網,共享車購稅、交強險、營運資質等信息,群眾辦理業務時免予提交相關證明憑證。
強化“兩客一危”等重點車輛源頭監管,嚴格“兩客一危”重點車輛登記審查,對登記使用性質為危險貨物運輸、公路客運、旅游客運車輛的,公安交管部門與交通運輸部門聯網核查運輸資質,加強部門協同,嚴格規范管理。嚴格嫌疑調查,對機動車登記發現車輛涉嫌非法生產、拼裝、改裝、被盜搶騙等嫌疑的,公安交管部門啟動調查程序,嚴格追究違法違規責任。
健全交通管理執法監督制度機制。進一步加強對車輛管理所、登記服務站辦理車輛登記查驗、牌證發放等工作監督管理,對違規辦理機動車登記、為不符合標準車輛上牌的,嚴格責任追究。
政策“群眾問答”
4月29日,圍繞大家關切的幾個問題,閃電新聞邀請濟南市車輛管理所對政策解答作出解答。
問:《機動車登記規定》對新車免查驗是如何規定的?
答:推行私家車新車上牌免查驗是指小型、微型,使用性質為“非營運”的國產載客汽車注冊登記時,免予交驗機動車。這部分機動車也不是不查驗,是由汽車生產企業在新車出廠時協助查驗機動車,并與公安交管部門共享機動車信息,機動車所有人購車后才免予交驗機動車。所以,只有機動車制造廠新車出廠即查驗完畢且與公安交管部門信息聯網的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在機動車所有人申請注冊登記時免予交驗機動車, 這是一個逐步實現的過程。
問:《機動車登記規定》對于新車注冊登記有什么變化?
答:新部令本著方便群眾和單位便捷辦理機動車登記的原則,對于小型載客汽車的登記業務有了新規定。根據第八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屬于在戶籍地以外辦理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免予提交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證明或者居住登記證明。
問:《機動車登記規定》對于“跨省通辦”的業務有什么新規定?
答:部分變更登記業務實現了“跨省通辦”,如:改變車身顏色變更登記;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加裝、拆除、更換肢體殘疾人操縱輔助裝置;載貨汽車、掛車加裝、拆除車用起重尾板;小微型載客汽車加裝、拆除車頂行李架,換裝散熱器面罩、保險杠、輪轂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