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5月12日訊 今天下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山東省膠東調水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修正頒布相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閃電新聞記者了解到,本次《條例》修正增加濰坊市為受水區。2012年5月1日《條例》施行時,濰坊市尚不是受水區,南水北調東線工程通水以后,濰坊市已成為主要受水區之一,因此將第二條修改為“本條例所稱膠東調水,是指綜合利用黃河水、長江水和其他水資源,通過引黃濟青工程、膠東地區引黃調水工程向青島市、煙臺市、濰坊市、威海市等受水地區引水、蓄水、輸水、配水的水資源配置體系。”
同時,《條例》明確了水費收繳相關事項,將第二十六條修改為:“膠東調水工程供水水費包括基本水費和計量水費。受水地區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供用水協議,在水量調度年度開始前繳納基本水費,并按照年度實際供水量及時繳納計量水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