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8月22日訊 8月10日,濟南市章丘區濟南東部供應鏈物流港(一期)項目施工現場發生1起高處墜落類型事故,造成1人死亡。據統計,今年以來,全省房屋建筑工程發生的7起安全事故全部為高處墜落。為有效防范遏制高處墜落事故,今天,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安全生產委員會下發通知,決定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領域開展預防高處墜落專項整治百日行動。
整治范圍包括全省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重點整治:不按規定編制、審查高處作業專項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的;施工現場及作業面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安全防護設施、用品用具未經檢查驗收或不齊全、不嚴密、不可靠的;未對高處作業人員進行教育培訓、定期體檢和班前交底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以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監理人員不到崗、不履職、不盡責的;安全檢查頻次不足、記錄缺失,發現隱患問題不糾正、不整改,或者整改不交圈、不徹底,未追究責任,屢改屢犯的;未開展施工安全標準化考評,未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未落實質量安全手冊制度的。
通知稱,高處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具備基本的安全辨識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能夠正確佩戴和規范使用個人防護用品?,F場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嚴密可靠,不得擅自拆除、移動。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由總承包單位統一采購并實施進場驗收、見證送檢制度。
通知還明確了項目管理措施,對施工現場高處作業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情況,施工企業每月、項目部每周、安全員每天、班組長每班檢查核實一次,自檢情況納入晨會和交底內容,并詳細記入項目考評資料和施工日志。工程監理單位把預防高處墜落作為每天監理巡視的必檢事項,發現存在高墜事故隱患的,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整改,情況嚴重的責令停工整改,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通知要求,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凡是發現施工現場設施防護不到位、器具佩戴不規范的,嚴格依法頂格處罰,計入不良信息推送信用平臺;情節嚴重的,依法責令停工整改;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