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
2017-02-17 07:43:02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青島將建立公務員誠信檔案,并將公務員守信、失信情況與其考核、評優評先、選拔使用等結合起來。
近日,青島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聯合印發《關于推進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工程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青島市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進行部署。這也是青島出臺的首個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規范性文件。
據了解,《意見》在貫徹落實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有關要求的同時,總結吸納了前期工作實踐,進一步細化了措施,突出青島特色和可操作性。其中明確提出,要規范公務員履職行為,建立誠信檔案。制定誠信檔案管理辦法,落實報考誠信約束制度,嚴把公務員入口“誠信關”。凡是在考錄、調任等工作的各個環節中,發現有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違法亂紀、不遵守社會公德行為的,或者弄虛作假等不誠信記錄的,不得進入公務員隊伍。各級各部門要及時做好公務員信用征集、記錄,將公務員守信、失信情況與公務員考核、評優評先、選拔使用等結合起來。
今后,公務員職業道德教育也有了硬性規定。《意見》要求實施公務員職業道德教育計劃,力爭5年內將全市公務員培訓一遍。將職業道德教育作為公務員初任、任職、在職培訓的必修內容,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每年分別舉辦1-2期公務員職業道德專修班。充分利用道德講堂、公務員實訓基地(點)以及革命歷史、黨風廉政、中華傳統美德等現場教學基地,開展公務員職業道德教育,確保每人每年接受職業道德培訓或者參與職業道德實踐活動的時間總計不少于8學時。
《意見》還明確了職業道德建設的考核獎懲措施。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公務員職業道德的考核評價,個人述職要述德,民主測評要測德,考察談話要問德,綜合分析研判要分析評價公務員的職業道德素養和表現情況。要將公務員遵守職業道德情況列入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等重要內容。建立從同級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界群眾代表中選聘公務員職業道德社會監督員制度,建立健全窗口單位和服務部門服務對象評價機制,落實投訴舉報處理和問責制度。強化公務員考德結果的運用,將職業道德考核情況作為公務員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的重要依據。對恪守職業道德、履職盡責、表現優秀的公務員,給予獎勵;對存在違反職業道德、工作作風懈怠、工作態度惡劣、有嚴重失信行為等情況的公務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記者 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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