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早報
2017-02-26 08:43:02
原標題:荒唐父母7萬元賣了親生兒
因經濟條件不好,云南來青打工的李某竟把自己的親生骨肉當作商品出售,在遠房親戚的幫助下,10個月大的男嬰被以7萬元的價格賣給他人。嶗山法院判決了一起拐賣兒童的案件,兩名中間人分別獲刑。昨天,嶗山法院刑事庭庭長李偉介紹了這起案件。
云南男子李某平常游手好閑,嗜好賭博,離婚后將12歲的兒子放在父母家照顧,自己來到嶗山區打工,期間認識了女子于某,兩人成為情人關系。后來于某生下了一個男孩,不過李某依然惡習不改,不愿意外出打工,偶爾打點零工掙的錢基本都用來賭博了,兩人的生活越發拮據。后來,于某發現自己又懷孕了,夫妻倆覺得難以撫養兩個孩子,李某就提出了一個荒唐辦法:把老大賣掉。
李某找到了租住在同一個大院里的遠房親戚彭某,請他幫忙聯絡賣掉孩子。彭某想到了大院里的王某,王某來自臨沂,彭某讓他幫著打聽有沒有想買孩子的。恰好王某在臨沂老家的堂哥生了倆閨女,全家人就想要個兒子,為這事念叨了很多年,雙方一拍即合。李某為自己的兒子“標價”8萬元,經過討價還價,最后以7萬元成交,雙方約定好在青島交易。去年12月底,王某的堂嫂在彭某和王某的帶領下,帶著7萬元現金來到李某家里,將錢交給李某,并抱走了10個月大的男嬰。李某拿到錢后,借給了彭某3000元。
沒多久,同一個院子的鄰居發現李某家的孩子不見了,打聽得知孩子被賣了,鄰居氣憤不已,立即向嶗山警方報案。在警方調查期間,李某和于某逃離了青島,作為中間人的彭某、王某被警方抓獲。目前,嶗山警方已經把李某和于某列為網上逃犯。嶗山法院判決,作為中間人的彭某和王某犯拐賣兒童罪,其中彭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并處罰金3000元;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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