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銳大眾
2017-04-24 23:07:04
近日,萊陽市市民李先生收拾房間的時候,發現了一袋包裝完好的面包。經過查看,這袋面包的生產日期是2016年3月23日。“為何一袋放了超過十三個月的面包,從外觀上看竟然和新買的一樣?”
李先生:“面包放了十三個月和新的一樣”
李先生想起,去年3月份自己在當地的一家大型超市買了兩包面包。帶回家后,吃掉了一包面包,另一包隨手放在屋里一直沒吃。直到他收拾房間的時候,才發現了這袋“新”面包。
李先生稱,這袋面包至今距離生產日期已經十三個月了,沒有風干和變硬,也沒有一點變質的跡象,面包表面色澤和新面包一樣,使其懷疑是防腐劑超標所致。對此,生產廠家稱,面包外觀不發生變化并不代表面包還能夠食用,面包不存在防腐劑超標的情況。
記者看到,李先生購買的這袋面包是170克裝的某品牌迷你豆沙面包(紅豆餡),面包外包裝上標明,這是一家廠址在青島的面包生產企業,企業注冊地在沈陽。生產日期為2016年3月23日,背面“保質期”一欄顯示,常溫下4月份至9月份為5天,10月份至次年3月份為6天。貯存條件為常溫貯存。
生產商:“不存在防腐劑超標的情況”
4月19日上午,記者與面包生產廠家的相關負責人員取得聯系,一位門姓工作人員表示,存放時間過久,面包上會滋生一些肉眼看不見的細菌,并非只有外觀上霉變、長毛才算變質。作為一種即食產品,面包一旦超過了保質期就不建議再食用了,保質期的設定是有科學依據的。
該工作人員介紹,面包廠不會主動增加添加劑的使用,因為這會使面包的成本提高。該公司產品所有的添加劑都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執行,且產品出庫前都會進行檢驗,不存在防腐劑超標的情況。同時,面包出廠都有相應的生產批號,對于面包生產過程中的添加劑使用情況都可以進行追蹤。
李先生表示,面包的添加劑是否過量,必須要對面包本身進行檢測。為此,他向面包廠投訴,要求面包廠提供相應的檢測證明。
記者向省內食品安全方面的相關人士進行了咨詢。她表示,首先要了解面包的儲存環境。其次,要看面包的添加劑的劑量是否在國家標準規定范圍內,關鍵是使用范圍、劑量是否合乎國家標準。但是未對面包添加劑的用量進行檢測,因而也不好做出結論。
為此,記者就面包添加劑檢測向青島一家有食品檢測資質的企業進行咨詢。企業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面包的添加劑的成分比較多,檢測只能分別對每一項成分進行檢測,檢測時間較長,而且成本很高。李先生說,面包廠工作人員表示要向他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檢測機構提供的面包添加劑的檢測報告,但是至今也沒有接到廠家工作人員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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