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17-05-25 10:23:05
平頂山東側山腳下的大院
平頂山東側山腳下的二環東路7879號,有一處占地約60畝的大院,院內共有20多棟樓,包括汽修、餐飲、畫室等。據了解,這處大院所在地是漿水泉莊村集體用地。有市民反映,此處院落內的建筑是違建,且建在山腳下破壞環境。院落的房東則稱,“都有正式手續。”據查,2007年市國土資源局曾就此處非法占用集體土地而對其下達處罰決定書。姚家街辦工作人員表示,是否是違建正在調查。
平頂山位于歷下區開元隧道南側,2015年年末,平頂山山體公園建設完成,與千佛山、佛慧山、蚰蜒山、金雞嶺構成了大千佛山風景區。在平頂山東側山腳下,有一處門牌號為二環東路7879號的大院。院落綿延近600米,院內各色建筑林立,顏色不一、高矮不同的樓群在綠色的大山映照下格外顯眼。
23日11:00,一陣刺耳的切割聲從7879號大院內一處占地近百平方米的二層汽修廠車間內傳來,工人正在里面緊張地忙碌著。車間正對面是一棟二層磚樓,掛著的招牌顯示這是家餐館,但和隔壁的畫室一樣,都是鐵將軍把門。“除了這家修理廠,其他的店都不常開門。”院門口處一工作人員說。據了解,這處院落內有大小建筑20余棟,包含餐館、畫室、汽修廠、工藝品店、寫字樓等。“這些餐館、修理廠離著山這么近,排的污水會不會污染山體啊?”來此山上游玩的市民擔心道,還有人擔心山腳下大片的建筑會對山體、植被造成破壞,“這么多樓都沒合法手續,是違建。”有市民說。
“我是年初租的這里的房子,當時只簽了合同。”租客李先生說,2017年初他在院內租了兩間大屋當做個人工作室,“合同是和房主直接簽的,沒看房子的手續,不過房主說都是合法的。”李先生表示當時只是租房,并未想太多。
“我們的房子都有正式手續,不存在問題。”面對市民的疑問,院內建筑的開發者表示7879號內建筑均系合法,并不是違建,“我們這片樓是招商引資的項目,是批準的。”但對于手續的具體內容,該開發者并不多說。
●記者調查 17年前這塊集體土地就被租出
“那塊地是我們村集體用地,后來租出去了。”漿水泉莊村村委會一工作人員說,二環東路7879號所處的位置原先是一片山溝,后來村里出資,用砂石、渣土等建筑廢料將溝填平,成了一塊空地。2000年時,村委會和承租人達成協議,以每畝地每年6000元的價格,將60畝的土地租了出去,“租期是30年。”
據了解,協議之初,承租人曾表示租用土地是為建設農業科技園,“可隨著建好的房屋陸續投入使用,我們才發現并不是這么回事,全是工廠、餐館,跟農業一點關系沒有。”不僅如此,村委會工作人員還稱,近幾年來承租人連租金都未按時交。
記者查閱相關法律得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63條,除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外,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
該工作人員透露,市國土局曾以非法占用集體土地為由下達過行政處罰決定書,“只是后來為啥沒下文就不知道了。”知情人士提供的資料顯示,2007年,濟南市國土資源局下達了濟國土罰字(2007)第037號處罰決定書,該處地塊地上建筑屬非法占用集體土地,責令開發者退還非法占用土地,并對其進行罰款。
●部門說法 姚家街辦稱是否違建正調查
就村民所述問題,歷下區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表示,2007年確實曾對該宗地塊下達處罰決定,“當時是市國土資源局下達的處罰意見,要求被處罰人退還非法占用土地并處罰款。”至于處罰為何未執行,該工作人員解釋應由轄區街道辦事處進行處理,“處罰如未執行,應當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后,由街道辦聯系城管部門處理。”
至于這片土地規劃,歷下區規劃局工作人員透露,二環東路7879號所在土地未來規劃性質為居住用地。“例如后期可能涉及城中村改造,土地性質會變為國有,在我們的規劃中這片土地為居住用地。”
對此,姚家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答復,已就二環東路7879號相關建筑是否屬違建展開調查,“該片地區確實可能涉及違建問題,我們已經聯合漿水泉莊村村委會,對該處建筑進行摸底調查。”該工作人員表示,由于此處占地面積較大,地上建筑較多,需要逐一對其進行甄別。“確定哪些有手續、哪些屬于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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