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06-10 13:32:06
2017年5月24日上午,龍口市森林公安局接到舉報,北馬鎮西村楊樹林內楊樹被伐。接報后,辦案民警迅速到達案發現場,立即展開勘查工作,并進行了走訪調查。
經查:2017年5月24日上午,北馬鎮西村村民李某因其栽種的樹木已被剝皮,接近死亡,遂以200元的價格找人將這些樹進行砍伐。
經林業局、北馬鎮政府工作人員和李某三方共同勘查:樹木被伐12棵,樹種全部為楊樹。經查證:被伐楊樹系李某本人栽種,樹權屬于李某。
李某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準,擅自采伐楊樹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且采伐樹權屬于自己的樹木,定性為濫伐林木林業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給予李士坤行政罰款和補植樹木的行政處罰。目前本案已處結。
齊魯晚報 齊魯壹點 記者 閆麗君 通訊員 王光發 蔡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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