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水母網
2017-07-06 15:37:07
水母網7月6日訊(記者 王文 通訊員 姚建 張鵬)為加強醫療質量安全管理,防范醫療安全風險,芝罘區衛計局、芝罘區衛計監督所近日對轄區54家大型醫療機構及16家醫療美容機構開展了醫療質量安全專項整頓。從檢查情況來看,芝罘區轄區醫療機構依法執業及落實《醫療質量管理辦法》等情況總體較好,僅存在個別機構未建立相關制度,機構組織管理混亂的情況。
醫療機構開展自查整頓
為讓轄區各醫療機構開展自查整頓,芝罘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印發關于《全區醫療質量安全專項整頓工作方案》的通知,并下發至轄區54家大型醫療機構及16家醫療美容機構,要求各醫療機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本著提升醫療質量、提升供給能力、提升服務效率的原則開展自查。
經過近2個周的醫療機構自查階段后,芝罘區衛計局牽頭,抽調轄區芝罘醫院、煙臺海港醫院、煙臺肺科醫院、芝罘區婦幼保健院、黃務中心衛生院12名醫務、院感、護理相關專家,芝罘區區衛計監督所選派相關專業執法人員,組成4個專項整治督查組,對轄區各級醫療機構開展醫療質量安全專項督導檢查。
檢查重點,主要針對醫療機構主體責任、質量安全管理組織架構、各級人員崗位職責、醫療安全管理各項工作是否到位;醫療機構是否開展醫療質量安全管理現狀梳理排查,問題查找是否到位,是否發現醫院管理、診療服務、患者管理各環節的質量安全隱患和風險,并進行有效整改。對于梳理排查發現的問題、隱患是否建立臺賬,并按照文件要求實施“統一備案、銷號管理”;醫療機構是否按照《醫療質量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要求,細化18項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建立本機構醫療質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記錄和報告相關制度,并作為醫療機構持續改進醫療質量安全的重要基礎工作等方面。
兩家醫療機構被立案調查
在監督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位于芝罘區南大街兩家醫療機構未能按照《醫療質量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自查整改。這兩家機構未建立相關制度,機構組織管理混亂,醫療質量、院感、護理相關人員專業知識匱乏,難以保證其醫療質量安全工作的順利開展,存在較大的醫療安全隱患。
芝罘區衛計監督所依據《醫療質量管理辦法》及醫療質量專家的意見及建議對這兩家醫療機構下達衛生監督意見書,責令其限期整改完成。在對這兩家醫療機構的復查中發現,這兩家醫療機構在規定的時間均未能按照相關要求完成整改。機構內沒有完整的醫療質量管理小組活動記錄、沒有指定分管醫院感染管理工作部門或專(兼)職人員,無醫院感染防控知識的培訓計劃和培訓記錄、護理相關工作制度沒有落實,沒有醫療質量管理制度、醫療質量持續改進計劃和實施方案。
目前,芝罘區衛計監督所依照《醫療質量管理辦法》對這兩家醫療機構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責令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
“從督導情況來看,芝罘區轄區醫療機構依法執業及落實《醫療質量管理辦法》等情況總體較好,均能按照《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登記核準科目開展執業活動,衛生技術人員均持證上崗、證照齊全。”芝罘區衛計監督所相關負責人介紹,大多數醫療機構的相關制度建立比較完善,并在機構自查階段已按照《醫療質量管理辦法》完成各項制度的建立,同時能夠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將查找出問題在持續改進方面完全落實到位。
“此次檢查各機構在專家組現場,有針對性的一對一的指導下也暴露出部分問題。”芝罘區衛計監督所相關負責人介紹,個別機構存在科室設置、儀器配置、床位數量、人員配比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核準登記不一致,不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準》的設置要求;轄區內部分開展口腔種植術單位未在上級行政部門備案;少數醫療機構病例、處方與門診記錄不相對應,住院病歷、處方書寫不規范;個別機構醫療廢物處置仍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分類收集等問題,衛計監督所都已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下達監督意見書,責令整改完成并提交整改報告至專家簽字確認。
下一步,芝罘區衛計監督所將對疏于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存在重大醫療質量安全隱患,或發生重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的醫療機構和相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并從重追究相關管理人員責任。對督導中發現的問題持續跟進,針對重點單位、重點部門的突出問題加強日常監督執法力度,強化醫療質量安全管理意識,切實增強醫療機構責任感。
同時,芝罘區衛計監督所還經制定相關培訓計劃,邀請各專業專家,圍繞轄區內重點行業、大型醫療機構內指定的專業人員為中心開展《醫療質量管理辦法》、《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專業培訓,切實提升轄區內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增強群眾獲得感,保障醫療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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